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南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今后,首府展会活动将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