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招报名有关问答
01、关于报考资格
1.考生未能及时更换香港成人身份证,能否报考全国联招?
答:2023年报考的考生,可在内地(大陆)更换的回乡证、台胞证、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其他需回当地更换的证件暂不做要求。
2.报考全国联招的考生须具备何种学历资格?
答: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即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3.高中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中学,能参加全国联招吗?
答:全国联招没有限制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高中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中学考生的学历信息,报名确认结束后会送学历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历审核,考生是否具备学历教育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4.只有考生本人具有香港、澳门或台湾居民身份,其父母双方均不是港澳台人士,能否报考全国联招?
答:可以。
02、关于华侨身份
5.只有考生本人具有华侨身份,其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华侨身份(包括父母是外籍或港澳台人士),能否报考全国联招?
答:不可以。华侨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具备华侨身份才可以报考全国联招。
6.如果考生曾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连续5年(含)以上的合法居留资格,居留时间也符合报考要求,但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居留权或合法居留资格已经失效,能否认定为符合华侨生报考资格?
答:不能。报名时考生应持有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持有效期内的合法居留资格。
7.如何判断持有的是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还是合法居留资格?
答:根据我国侨务部门的解释来判断,即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因此,住在国居留权资料上的标注不能作为判断依据。例如,日本3年期定住签证,居留权资料上标注“Long Time Resident”,但居留签证只有3年,到期后需要续签,这种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不能视为“长期居留权”。
8.华侨考生及其父母一方在住在国的居住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考生本人和其父母一方分别计算居住时间,双方须同时满足在住在国的居住时间要求。计算方式如下:
(1)考生本人居住时间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①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连续两个自然年(即某年1月1日到次年12月31日)和报名前2年内(即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均不少于540天。
②取得住在国连续五年的合法居留资格,连续5个自然年(即某年1月1日到第五年12月31日,如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和报名前5年内(即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均不少于900天。
(2)父母一方居住时间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①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连续两个自然年(即某年1月1日到次年12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540天。
②取得住在国连续五年的合法居留资格,连续5个自然年(即某年1月1日到第五年12月31日,如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900天。
举例:考生A已取得日本连续5年的合法居留权,其于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一直在日本,2020年7月1日离开日本回到中国。A母亲已取得日本永久居留权,其于2016年8月1日-2018年1月31日在日本居留。其他时间他们均不在日本。A拟2023年报考全国联招。
分析:A取得日本连续5年合法居留资格,他连续5个自然年(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日本的居住时间为912天,超过了900天,但报名前5年(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日本的居住时间为822天,不满900天,因此A本人不符合报名要求。A母亲取得日本永久居留权,她连续两个自然年(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日本的居住时间为518天,不满540天,不符合报名要求。因此,母子两人居住时间均不符合2023年报名要求。
03、关于网上报名
9.考生网上报名时将“毕业高中”或“毕业高中所在地”填写错误,会对学历核查产生影响吗?
答:会。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毕业高中”和“毕业高中所在地”,并如实上传学历材料,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有可能导致学历审核不通过。
10.考生可以选择试卷字体吗?
答:可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时派发繁体字或简体字的试卷。
11.考生如何缴交报考费?
答:选择内地考区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在网上缴付报考费,系统支持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在线等支付方式。选择港澳考区的考生,报名确认通过后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12.考生如何知道网上报名是否提交成功?
答: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的报名状态显示为“待确认”。
13.网上报名提交后,考生可否修改报名信息?
答:考生网上报名一旦提交,不得再修改考试地点。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报名点。
04、关于报名确认
14.港澳台考生如何知道网上报名确认是否通过?
答:考生先用网上报名号登录系统,若提示已确认,再用系统派发的9位考生号登录系统,看到报名状态显示为“已确认”,即表示报名确认通过。
15.港澳台考生报名状态显示“不通过”怎么办?
答:考生需根据不通过原因更正相关信息,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等待报名点再次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再次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则报名不成功。
16.华侨考生已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其报名有效吗?
答:无效,未通过现场确认不发放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
05、其他问题
17.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何进行术科考核?
答:全国联招不统一组织术科联考,考生须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术科考核。术科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及具体要求由高校自行确定,考生本人应及早联系要报考的高校并了解有关信息。术科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18.考生持虚假材料报考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在全国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持虚假材料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当年全国联招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南海区创新科技发展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创新科技发展中心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狮山镇万锦路2号,主要负责推进佛山高新区南海园的科技创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孵化器等建设管理、科技合作与交流、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等工作。
本次招聘岗位1个: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4日。
2.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名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zip或.rar)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nhyglj@nanhai.gov.cn。
4.报考人数不够1:5比例不开考。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6.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 试
(一)笔试及考试人选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 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考 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投诉电话:8631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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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7-28365985
联系人:陆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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