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三地携手共促新时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9月14日至15日,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在“岭南成药之乡”佛山召开。大会以“新时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旨在加强沟通交流,促进紧密合作,携手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助力打造健康湾区。
大会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广东省中医药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医务卫生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佛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佛山市卫生健康局、人之初杂志社和广东卫生在线承办,佛山市中医院协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艳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璐琦,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文部部长万速成,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协调部副部长李玲,广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庞国梅,佛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白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高拔升,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副局长郑成业等参加会议。开幕式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主持。
大会还迎来了豪华的中医药大家阵容,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仝小林,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中医证候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刘良,香港立法会议员、中医中药发展委员会委员、中医业小组委员会主席、香港注册中医学会会长陈永光,国医大师孙光荣、周岱翰等。
现场共有来自粤港澳三地中医药界代表400余人参会,大湾区内地城市政府领导、大湾区有关高等医药院校、中医医院、中药企业负责人等出席。
会上,27个合作项目现场签约和交换文本,6家单位获得“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基地”授牌。
探索区域协同创新模式,打造“5个高地”
余艳红指出,粤港澳三地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共识更加凝聚、合作更加广泛、互通更加深入、创新更加强劲,中医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展现出蓬勃生机和光明前景。
她强调,要锚定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广东考察时赋予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找准中医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定位,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重要作用,增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的驱动力,探索中医药区域协同创新的模式,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医疗高地、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国际化高地,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中医药力量。
黄璐琦院士在主旨演讲中提到,中药资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在历时10年的第四次中药普查中,香港和澳门为中药资源普查提供了大力支持,推动这次普查真正全国覆盖。香港和澳门协助专家组系统梳理了两地所具有的植物种类,其中药用种类达到215个科,855个属,1555种,形成很好的香港和澳门的中药资源库,为进一步创新开发中药资源提供了有效补充。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从大湾区走向世界
徐庆锋在主旨演讲中提到,当前广东已进入统筹推进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三大任务”落实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广东将着眼于发挥粤港澳三地优势,通过强化三地交流合作、融合发展,打造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五大高地”,针对阻碍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进行重点领域的改革攻关,激发和释放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制度活力,为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卢宠茂谈到,香港拥有中西医双轨并行的医疗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的中医药法律法规,在全港18个区开设中医诊所及教研中心,运用传统纯中医的理论和方法防治疾病,积极推动中医药临床服务发展。未来,香港拟开设首家中医医院,并积极推动中西医协作的临床服务模式,促进跨医疗专业交流合作,同时基于过去在中医药检测科研方面的经验,建设一所政府中医药检测中心,以发展中医药检测和质量控制国际中心为目标,建设和推广国际认可的中药标准。
郑成业介绍,澳门特区政府积极推动中医药发展,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发展以中医药研发制造为切入点的大健康产业。2023年细化发展措施,包括推动中医药服务的社区保健运动、产学研一体化、持续培养中医药人才、发展中医药研发制造的相关产业等。未来还将继续在中医法规建设、研发能力建立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保障力度,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粤港澳27个合作项目签约,首批6个基地助力中医药“出海”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科学指导和大力推动下,粤港澳三地中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实施了许多合作项目。
开幕式上,8个项目现场签署合作协议,19个项目进行文本交换,涉及人才培养、平台搭建、中医药高地建设、中医药联盟合作、中医药经典方剂传承、中药创新药转化研究、科教合作和技术协作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广东省坚持中医药“走出去”战略,出台《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东省促进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行动计划》及《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建设单位实施方案》,不断扩大中医药文化在海外的影响力。
本届大会公布了首批6家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基地并举行授牌仪式,分别为:广东省中医院、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神农草堂中医药博物馆、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中医药博物馆、罗浮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江门市新会陈皮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据统计,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共进行了15次主旨演讲和以“携手共促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圆桌对话,20位领导、专家分别就中医药文化传承、临床诊疗体系创新、深化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等,为新时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会后还组织了现场参观。
2018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已经召开五届,前四届主会场分别设在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截至目前共签署85个合作项目,粤港澳三地通过建立大会长效机制,有力推动中医药交流与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夯筑牢固基石。
相关链接
广东
中医药发展“三大任务”齐头并进
目前,广东省推动中医药发展“三大任务”齐头并进,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举措,省级财政累计投入32.87亿元专项资金,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扎实成效。
全省拥有1家“辅导类”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2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12家中医医院进入2021年度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百强,大湾区高水平中医医院群初具规模;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一批工作站完成立项,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项;成立中医药、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等多个粤港澳专业联盟,建立中医药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大力推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中药产业实现规模、效益双提升,粤产中药颗粒剂产品远销美、澳等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粤特快”青蒿素派喹片已取得40个国家的专利保护,在20多个国家上市销售。
会议举办地佛山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白涛致辞介绍,近年来,佛山市抢抓建设广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城市的重大机遇,全方位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
全市建成三甲公立中医医院3家,其中佛山市中医院连续12年位居全国地级市中医医院排名第一位,全市拥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7个;先后组建仝小林院士工作站、黄正明院士工作站,积极与澳门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共建粤港澳医学转化平台;拥有一批特色园区、大型骨干企业、重大产业项目,以中医药为特色的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格局加速形成。
港澳
推动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
作为国际著名自由贸易港,港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粤港澳三地积极探索整合优势资源及申报科技合作,为推进三地中医药深度融合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香港特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将其作为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临床服务、标准制定和产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借助香港独特优势,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2022年6月,香港中医医院及政府中药检测中心工程破土动工,香港中医药发展迈上新征程。
澳门特区政府致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作为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产业,培养中医药人才队伍和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经过十多年的蓄势储能,澳门在中医药领域的产学研链条日益壮大,成为发展新增长极,制定的业界规范标准的法律法规也日渐完善,“澳门元素”正推动中医药“出海远航”。
大塘镇政府与佛山市三水文利源食品厂签署收储协议。大塘镇将该厂地块纳入“三旧”改造项目之一进行更新改造,用于建设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及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助力打造中心城区品质舒适居住圈,为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提供完善配套。
佛山市三水文利源食品厂位于大塘镇中心城区核心片,总用地面积为5685.02平方米,厂房低矮破旧,与周边在建现代居住区形成强烈对比。大塘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厂属于大㘵沙“三旧”改造项目之一,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浪费,与大塘镇中心城区形象定位不符,需进行更新改造。
当天,大塘镇政府与佛山市三水文利源食品厂成功签署收储协议。接下来,大塘镇将把其与周边其他项目一同进行更新改造,建设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及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中心城区居住品质,助力完善园区生活配套。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大塘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公园绿地、老年养护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配套,为镇内居民、职工提供更高水平城市服务,改善镇内生活环境质量,打造大塘镇中心城区品质舒适居住圈。
近年来,大塘镇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已完成大鸿制釉项目、陆村晒板厂村改项目等中心城区“旧改”项目。其中,大鸿制釉项目更新改造为居住用地,为佛北战新产业园做好居住配套;陆村晒板厂项目改造后村集体租金收入增长至10倍,切实提升村集体收益,助力当地乡村振兴。
接下来,大塘镇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着力建设广佛清接合片区高质量发展中心镇,持续完善基础配套,加速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园区生产要素集聚,推动园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快形成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的产业集群,打造大塘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招标编号:GC2023(GM03)XZ0005
1.招标条件
2023年塘际村环境提升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塘际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生态补助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塘际村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塘际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村道硬底化及路灯等。
2.3 定额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8689.7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村道硬底化及路灯等。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 09 月 19 日至2023 09 月 25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0.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2023年 10 月 10 日09时30分。
7.1.2开标:2023年 10 月 10 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及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塘际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塘际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72742472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