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弘德北路以东、禅港路以北土地公开竞租公告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10: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对其属下物业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租。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下1宗物业(详见租赁清单)采用举牌方式竞租,按照年租金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序号 |
物业名称 |
面积(亩) |
投标保证金(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年租金 底价(元) |
租期 (年) |
年租金递增% |
|
1 |
佛山市禅城区弘德北路以东、禅港路以北土地 |
18.29 |
18290 |
以中标价一年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18290 |
5 |
租金第一年至第三年保持不变,租金第四年至第五年在第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二、竞租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境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
四、发放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佛山禅城水乡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下午17:3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上午12:00,下午14:00至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到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或者佛山禅城水乡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领取竞租文件。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竞租: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另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2)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3)公民个人竞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签署的文件都要加盖其本人的指模。(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其本人的指模)
(4)境外竞租人:只允许境外企业参与竞租。须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册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和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
五、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下午17:30(以金额到账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445365010400283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六、办理竞投资格手续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要求:竞租人交纳保证金后,请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办理竞租资格手续,提交《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时间段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上午10:00。
七、经确认竞租资格的竞租人请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与竞租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八、联系方式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530682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联系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四楼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弘德北路以东、禅港路以北土地公开竞租文件.doc
广东中厚科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委会委托,对白坭镇岗头村委会农村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ZH2023(JJ)1227
二、 项目名称:白坭镇岗头村委会农村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02,851.36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白坭镇岗头村委会农村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202,851.36 |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 供应商资格:
1. 资格要求: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包含与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向50563601@qq.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投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登记截图、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不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的,则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广东中厚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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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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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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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资料 |
获取文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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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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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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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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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9时30分。
八、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场室(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3号)。
九、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
十、 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场室(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3号)。
十一、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9日止。
十二、 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委会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925404952
传真:/ 邮编:528131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8号403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0757-87667448
邮政编码:528100
电邮:50563601@qq.com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667448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歌乐村挡土墙建设工程项目以GC2023(GM04)XY00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歌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基本农田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14.86万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24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高明区更合镇歌乐村挡土墙进行施工建设,详细见工程预算书、设计图纸。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33727.23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
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
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
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
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
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以投标人提供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为准)。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大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邀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更合镇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壹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标公告在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歌乐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598611100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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