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杨和镇独岗工业园牛嘴岗厂房拆除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YHZ2025-013)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独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5年8月4日09时30分在原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价高者得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对杨和镇独岗工业园牛嘴岗厂房拆除处置,主要包括拆除该地块上的砖墙、星铁顶、砖混、土瓦顶、全星铁皮、土瓦顶星铁棚、无墙铁皮棚等,施工现场做好围蔽、扬尘防护、拆除后覆盖。本项目回收价值为940003.00元,项目拆除总费用为823352.00元,残值净值为116651.00元(回收价值–拆除总费用)开始,不设上限,中标报价归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独岗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中标单位把铁皮、砖块、混凝土块、钢筋等有回收价值的材料回收,冲抵拆除费用,不可回收的拆除物由中标人运出场外并自行处理,但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及规范要求。
2、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后,片区一、片区二由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各为90天。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如需勘探现场的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3431660793),具体勘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温馨提示:因勘探现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投标人到场勘探时需注意个人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责任。)清单仅为参考依据,如处置具体实物与清单有差异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清单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2、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完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4、发票问题:本项目成交价为不含税金额,若中标人需要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支付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13%的税费,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税费政策的变化,中标人应以现行的税费政策规定的税率向招标人支付税费。成交确认后,将认为中标人已知悉并接受本条款。
5、乙方必须将招标项目厂房及地上建筑物,拆平到原地坪面正负零。完成拆除后地上所有建筑垃圾和拆除物全部清理干净。
6、投标人在拆除易燃易爆物品时(如有),需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的情况下完成拆除,投标单位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对拆除易燃易爆物品的有关条件,不得违规操作。必要时,投标人应当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协助拆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准入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4、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复印件盖公章)。
5、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复印件盖公章)。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四、本项目采用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获取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含电子版)3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报名注意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驻现场建造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
③报名表(一份,投标单位须自行打印填写并盖公章,具体详见附件)。
六、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57 19666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信和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纸质版(加盖公章)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电话:0757-88668329。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银行汇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见附件1),于开标后递交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中标交易服务费
1、本项目竞得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成交额100万元以下的,收取5%;
(2)成交额101万元至500万元的,收取4%;
2、评估技术服务费10000.00元和测绘服务费18775.00元,由竞得人支付。
3、支付时间:以上费用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估技术服务费和测绘服务费全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不含竞买保证金)划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银行入库单提交到招标人处,持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开标会议签到时间:2025年8月4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09时30分截止;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4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原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4、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4日09时30分止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标处理;
5、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少于三个有效报价的,该投标无效,将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资料递交及审查:
(一)投标人须递交资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5、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8、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代理机构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资料。(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注:以上需递交的资料各打印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报价书(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报价书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密封袋面上,必须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二)资格审查办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投标人资格审核。
八、注意事项:
1、对现场进行围挡围蔽、安装喷淋、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带泥带尘上路。
2、施工破拆过程中,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晒水抑尘。
3、拆除项目必须全链条规范处置破拆后产生的建筑垃圾(砖渣、渣土等),办理《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排放),关联取得《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受纳)的受纳项目或综合利用企业,聘请取得《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的运输公司进行规范运输处置。如有违反,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九、处罚机制
(一)竞投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招标人有权追讨其造成第二次竞价的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投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严重扰乱竞投会议现场秩序;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投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镇街公告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镇街公告专栏发布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独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电话:13431660793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联系人: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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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5-06
项目名称: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16,693.0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216,693.0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16,693.03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台风、洪水及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较大或以上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2025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5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清单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①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①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注: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④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为准。⑤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响应竞争,如本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查处。
6.拟派专职安全人员1名,①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为准。④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三)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四)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一号
联系方式:0757-8880889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36号之34、35
联系方式:15815969606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电话:15815969606
为配合新建汾江路立交工程(即彩虹桥重建),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025年8月1日23时起调整汾江北路-文昌路口围蔽范围和交通组织。汾江北路-文昌路口改造共分四阶段围蔽施工,总工期137日,目前第一阶段改造已完成,第二阶段占道围蔽施工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工期31天。后续阶段施工前将另行通告。现将第二阶段交通组织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围蔽区域
自2025年8月1日23时起至8月31日对汾江北路-文昌路口(北侧)进行改造提升(见图1-1)
实施方案
▲利用汾江北路现状掉头车道及保留文昌西路第一阶段机动车开口,新增多车联动掉头车道,引导机动车掉头绕行;停用现状信号灯。
▲保留第一阶段西侧人行过街,利用汾江北路现状人行过街,引导行人及非机动车绕行。
▲东侧人行道增设临时信号灯,保证慢行安全。
▲保留文昌西路第一阶段临时公交站牌,受施工围蔽影响的公交车可绕行货站路-海五西路-汾江北路。(见图1-1)
图1-1 施工围蔽及实施情况
交通组织调整
1、小汽车交通组织调整:
▲ 西往北方向车辆需在货站路-文昌路口掉头;
▲ 东往西方向车辆需绕行至汾江北路掉头车道;
▲北往东方向车辆需绕行至文昌西路掉头车道;(见图1-2)
图1-2 汾江北路-文昌路口改造第二阶段——小汽车交通组织图
2、大货车交通组织调整:路段掉头开口仅限小汽车掉头,大货车需绕行至工业路-汾江北路口或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文昌西路口掉头。
车辆出行指引
由于改造期间汾江北路-文昌路口路口通行能力下降,为避免车流量高峰期过度集中于汾江北路-文昌路口,建议途径车辆可实施绕行。
1. 南往北方向车辆,可通过佛山大道→海五西路→汾江北路(货站路)或汾江北路→1号疏解道→文昌路(货站路)等通道绕行(见图1-3红色箭头)。
2. 北往南方向车辆,通过汾江北路→文昌路→中山路→汾江北路或汾江北路→海五西路→谢边立交掉头→佛山大道等通道绕行(见图1-3蓝色箭头)。
3. 特别提醒:1号疏解道为2车道南往北单行,北往南车辆请注意绕行。
图1-3 汾江北路-文昌路口改造第二阶段绕行疏导示意图
公共交通指引
1、站点调整方案:
文昌路站(南):恢复使用。
2、线路绕行方案:
(1)G12、105、122、212、280、K5、桂24、桂31、禅城至三水B线:
往佛山西站(G12线)、火车站(105、桂24线)、街边(122线)、南海中学(212线)、一汽大众(280线)、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南海区)(K5线)、下柏村(桂31线)、三水(禅城至三水B线)方向,取消行驶文昌铁路立交桥,绕行货站路、海五西路、汾江北路后接回原线路行驶。
途经站点不受影响。
(2)100、106、115、118线路:
往佛山西站(100线)、火车站(106、115线)、郊边(118线)方向,绕行汾江北路至工业路口后调头接回原线路行驶。
途经站点不受影响。
(3)105、152、182线路:
往万科湾语苑总站(105线)、魁奇路行政服务大厅西(152线)、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182线)方向,绕行文昌路至火车站路口后调头接回原线路行驶。
途经站点不受影响。
(4)116、183线路:
往罗村十八亩(116线)、火车站(183线)方向,绕行汾江北路至工业路口后调头接回原线路行驶。
途经站点不受影响。
(5)177线路:
往城北中学方向,绕行汾江北路至工业路口后调头接回原线路行驶。
途经站点不受影响。
往雅韵轩公交首末站方向,绕行文昌路至火车站路口后调头接回原线路行驶。
途经站点不受影响。
(6)259线:
往和顺车站方向,取消行驶文昌铁路立交桥、文昌路、佛山大道部分路段,绕行货站路、海五西路后接回原线路行驶。
取消停靠:文昌路、火车站、敦厚、佛山大桥(乐安)站。
行人通行指引
▲保留文昌西路第一阶段人行过街;
▲利用现状汾江北路现状人行过街绕行,引导行人及非机动车绕行;
▲东侧人行道增设临时信号灯,保证慢行安全。
▲需根据现场提醒标志及交通协管员指示通行(见图1-4)。
图1-4汾江北路-文昌路口改造第二阶段——慢行交通组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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