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28年9月饭堂肉菜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10月-2028年9月饭堂肉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5-2026-05431
项目名称:2026年10月-2028年9月饭堂肉菜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任一月或任一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10月-2028年9月饭堂肉菜配送服务(配送时间:2026年10月至2027年3月,2027年10月至2028年3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2026年10月-2028年9月饭堂肉菜配送服务(配送时间:2027年4月至2027年9月,2028年4月至2028年9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10月-2028年9月饭堂肉菜配送服务(配送时间:2026年10月至2027年3月,2027年10月至2028年3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备案截图;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采购包2(2026年10月-2028年9月饭堂肉菜配送服务(配送时间:2027年4月至2027年9月,2028年4月至2028年9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备案截图;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佛财采购函〔2025〕3号,通过非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各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无需经单位集体会议决策的,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平台”进行合同公告。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融资贷款,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财采购函〔2024〕8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8.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0.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违约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1.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12.投标文件信息公开,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南财采〔2020〕6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交易信息”网页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一并公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 (1)承诺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中以下信息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以下投标文件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2)投标人承诺保证上述应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且确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如若中标,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上述应公示的内容予以公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83号
联系方式:0757-86311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大道东90号
联系方式:0757-83136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丽娜、许伟燕、刘薇、罗塞娜、马荣荣
电 话:0757-83136061
项目概况
南海区区域智慧药学管理中心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6(NH01)XS0024
项目名称:南海区区域智慧药学管理中心信息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海区区域智慧药学管理中心信息平台):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并在采购人要求的试点医疗机构上线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按照磋商公告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如为2026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按照磋商公告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海区区域智慧药学管理中心信息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须提供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证明材料之一: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海区区域智慧药学管理中心信息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记录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考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需要递交演示文件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当天8:30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楼开标2室211。在开标当天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演示文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供应商自行承担因U盘不适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提供的播放设备导致演示文件无法播放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全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
地 址:佛山市佛平路40号
联系方式:0757-86321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511室(佛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7-81851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1851689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
批准发布的
强制性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教室采光和照明提出了卫生要求。本次修订新增多项关键指标要求,包括采光均匀度、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玻璃颜色透射指数和可见光透射比、书写板照明灯具控制装置、视网膜蓝光危害限值、波动深度、闪变指数、频闪效应可视度。
同时更新标准适用范围,并对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眩光控制、教室各表面反射比、照明色温和显色指数、照明功率密度以及采光照明测量方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此次标准修订
聚焦教室采光照明环境的优化升级
核心变化主要体现在
“更全面、更科学、更优化”三个维度
一、指标覆盖更全面
为填补此前标准的空白,新版标准新增多项关键指标要求,具体包括:采光均匀度,确保教室内不同区域光线分布均衡;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保障冬季教室获得充足自然光;玻璃颜色透射指数与可见光透射比,规范教室玻璃的光学性能;书写板照明灯具控制装置,提升板书照明的可调节性;视网膜蓝光危害限值,降低强光对学生视网膜的潜在伤害;同时还新增波动深度、闪变指数、频闪效应可视度指标,有效规避照明频闪对视力的不良影响。
二、标准设定更科学
新版标准不仅更新了适用范围,使其更切合当前中小学办学实际,还对多项原有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在采光环节,优化采光方向、采光系数及窗地面积比的要求;在照明控制上,细化眩光控制措施,明确教室各表面(如墙面、地面、天花板)的反射比标准;在照明质量方面,规范照明色温和显色指数参数,限定照明功率密度;此外,还对采光照明的测量方法进行了统一和优化,确保标准执行的可操作性。
三、技术应用更灵活
为适配照明技术的发展趋势,新版标准删除了“采用三基色荧光灯、节能电感或电子镇流器”等限制性要求,为LED等新型照明技术在教室中的应用留出空间,既鼓励技术创新,也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学校的实际需求。
专家全面解读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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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所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美术教室等教学用房都在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等参照使用。
自然采光新要求
新版标准对教室自然光提出了细致要求:
单侧采光教室
光线宜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减少书写时手影遮挡书本。
双侧采光教室
优先以学生座位左侧方向作为主要采光面。
南外廊北教室
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同时,新版标准对教室窗地面积比(新建)、采光系数、玻璃颜色透射指数设置统一要求。教室墙面、顶棚优先选用白色或浅色材质,让室内光线更均匀柔和,减少反光、眩光带来的视觉干扰。
人工照明全面升级
新版标准不仅满足基础照明需求,更注重灯光的舒适度、稳定性与安全性,实现校园照明从“看得清”向“看得健康”升级。
亮度更均衡: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书写板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通俗来说,就是要求教室内整体亮度尽量均衡,缩小前后排的明暗差距,减轻孩子长时间读写带来的用眼负担。
色彩更真实:教室照明灯具的色温、显色性能需符合新版标准要求,灯光冷暖适中、色彩还原准确,不会出现偏黄、偏蓝的失真情况,真实还原书本、教具的原本色彩。
蓝光安全升级(核心亮点):教室一般照明灯具的蓝光危险组别,需达到RG0豁免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降低光源蓝光带来的眼部潜在影响,适配学生长时间课堂学习的用眼环境。
光线更稳定:严格管控灯光频闪波动,消除肉眼不易察觉的光线闪烁问题,缓解学生久坐学习产生的眼部酸胀与视觉疲劳。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
将为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环境的改善
提供明确指导
通过优化学习视觉环境
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筑牢“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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