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C2025044C
项目名称: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8,156.8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场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858,156.85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100日历天(不含国家法定假期),实际开工日期以进场施工通知的次日起计,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招标公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招标公告)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招标公告)。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场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场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联合体身份提交响应文件参与报价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2号
联系方式:0757-28783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岭南大道南1号世纪莲体育中心内商务区1/8轴-1/9轴自编之二
联系方式:0757-2897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757-28979736

项目概况
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应在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0801ZB25
项目名称: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784,231.82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2)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包1)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本项目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合同金额40%或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不多于3家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不多于3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的,则只能分包给不多于3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全部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 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⑤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采购包2(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本项目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合同金额40%或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不多于3家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不多于3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的,则只能分包给不多于3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全部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 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⑤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等方式留存,与采购过程资料一并归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等方式留存,与采购过程资料一并归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应在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7.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8.本项目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塱沙路99号
联系方式:0757-82106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C座十一层11室
联系方式:0757-86305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63054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金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备注:交易底价含税费,税费包含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3.产权证照情况: 无产权证照,竞买人需自行承担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 物业使用费以先交费后使用为原则,竞得人须在签订《物业租赁协议书》时把租赁期内的全部物业使用费一次性划入招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须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竞买,只能以自然人(经营者)名义申请和交纳保证金;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其本人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 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 年 9 月 30日至 2025年10 月 13 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至 10 时 30 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招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丹金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0602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金福路3号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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