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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媒体通气会解读招生政策

时间:2023-03-27     人气:874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3月24日,佛山市教育局召开佛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媒体通气会,就此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3月24日,佛山市教育局召开佛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媒体通气会,就此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解读。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受常住人口流入及生育政策调整叠加影响,今年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压力较大。佛山市将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新改扩建力度,深挖潜能,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学位政策,在保障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公办学位的同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占比不低于85%。同时,进一步完善“长幼随学”服务机制,帮助多孩家庭解决“接送难、两头跑”的问题。保障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坚持公平融合发展导向,落实特殊教育与普通学校同步招生机制,以随班就读为主、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通知》指出,佛山市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方面,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因历史遗留或政策延续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学校可暂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过渡,鼓励逐步实行按地段划片入学。

  民办方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在本区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面向市内区外补录,不得跨市招生。

  落实公办民办同招同录

  《通知》提出,今年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并按要求选择其中一个学校注册。

  此外,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市级对公办民办同招的统筹力度,各区将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日程,安排好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录取、注册等时间,在学校统一注册前,面向家长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民办学校录取结果。

  时间安排为:4月中旬前,全市公办学校完成报名;4月下旬前,全市民办学校完成报名;5月下旬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民办学校录取结果;6月上旬前,公办学校户籍生、民办学校完成注册。

  也就是说,今年全市将基本实现“先同时知道公办民办录取结果、后根据意愿选择一个到校注册”的目标,充分保障学生家长的选择权。

  从严规范招生行为

  今年,佛山市将进一步加强违规招生“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学校超计划招生、提前承诺录取、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以各种手段干预学生家长报名及注册等各类违规行为。

  佛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从“佛山教育”及各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了解权威招生信息,不轻信他人录取承诺,警惕“买学位”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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