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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大沥镇雅瑶香基四季湿地公园经营权出租项目

时间:2025-10-28     人气:9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作者:
概述:基础租金: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基础租金按每半年缴交,承租人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年7月至12月基础租金,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招租人缴清下一年度1月至6月基础租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一四三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所有权证。


4.租金收取方式:


(1)基础租金: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基础租金按每半年缴交,承租人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年7月至12月基础租金,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招租人缴清下一年度1月至6月基础租金。租赁期内,基础租金从租期起始日计算每满三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租期第1、2、3、4、5年为培育期,每月按当期基础租金的20%、20%、60%、60%、60%的标准计收。


(2)额外租金:招租人按承租人在可经营区域内年营业额收入的 5 %收取额外租金,年营业额收入以承租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的营业收入为准。额外租金按年缴纳,承租人需在每年6月30日前缴清上一年度的额外租金。


5.特别约定:


(1)承租人负责公园的秩序维持工作,并须按相关规定对公园进行三级或以上等级标准管养(养护标准见附件2),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未达到管养要求的,承租人须配合出租人进行整改,如超出通知期限承租人未完成整改的,由出租人进行代整改,整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负责在公园北面(长约280米,详见附件示意图)出资增设宽度不低于1.5米宽的人行步道,步道改造投入不低于2万元。步道改造方案需要符合农用地使用要求,经出租人同意后才能实施,且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人行步道改造方案,方案经同意后2个月内完成人行步道改造,步道由承租方管理。如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承租人未能提交人行步道改造方案或2个月内未完成人行步道改造的,视承租人违约,承租人须在出租人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万元给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单位。


(3)如公园有对外经营收费的项目,承租人需对雅瑶社区户籍居民提供优惠,优惠后价格不得高于该项目对外经营价格的 7 折(即优惠价≤对外公示价×70%)。如未达到上述要求,视承租人违约,承租人须在出租人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若 30日内未完成整改的,则从第31日起按100元/日计收违约金,直至完成整改为止。


(4)租赁物所在地性质为农用地,承租人需合法合规使用土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承租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填土行为(包括各类非农业生产堆放行为,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如出现违法图斑,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如超出通知期限承租人未完成整改的,由出租人进行代整改,整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若由于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人需将培育期内已享受租金优惠的金额支付给出租人,承租人须于出租人通知后30天内向出租人支付该费用。


(6)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修理、重作、更换租赁物的相关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消防喷淋、智能烟感器等),使之能达到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概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间,若租赁物需纳入南海区两违建(构)筑物“6+1”监管范围的,承租人须按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管,由此产生的监管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6.其它约定:


(1)若竞得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以外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5 天内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本项目的物业租赁必须以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由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竞得人须为该子公司履行项目所有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出租人按公园现状移交承租人。承租人对公园实施改造的,必须将改造方案上报出租人,改造方案通过大沥镇风貌管控审核后承租人才能开展改造工作,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概由承租人承担。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买资格:


(1)承租人准入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以企业法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若竞得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以外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5 天内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本项目的物业租赁必须以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由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竞得人须为该子公司履行项目所有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买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4.交易公告未尽详细明确的相关事宜,以本交易文件后面部分中的交易须知、交易方案及合同协定的内容为准,请务必认真通读整份交易文件。


(四)特别提示


1.招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一四三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1388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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