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实施!异地缴存、二套房也可“商转公”!
近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调整《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管理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修订内容
删除第四条第(二)款:“主借款人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共同借款人可为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第四条第(三)款调整为第(二)款,内容修订为:“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配偶。”
第五条第(一)款修订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属于借款申请人家庭(家庭指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含首套及二套)。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房屋交易信息、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第六条第(二)款修订为:“借款申请人家庭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超过两套住房的。”
第六条增加一款为第(三)款:“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两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款依次顺延。
增加一条为第七条:“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仅拥有一套住房,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二)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同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仅拥有一套住房,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其他条款依次顺延。
增加一条为第八条:“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住房,现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二)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同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住房,现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其他条款依次顺延。
相关问题解答
01、调整后的《商转公贷款办法》何时实施?
调整后的《商转公贷款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自执行日起受托银行受理的商转公贷款申请按新办法执行。原《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5〕17 号)同时废止。
02、调整后的《商转公贷款办法》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借款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配偶。
夫妻双方申请商转公贷款,具体情形列举如下:
03、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已在佛山市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能否申请商转公贷款?
新修订的《商转公贷款办法》已取消公积金缴存地的限制,异地缴存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如连续依时缴存公积金时间、信用记录良好等),可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
04、在佛山已购买第二套住房,且该套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可以。根据新修订的《商转公贷款办法》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属于借款申请人家庭(家庭指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含首套及二套)。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房屋交易信息、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05、如何认定商转公贷款中的首套房与二套房标准?
新修订的《商转公贷款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仅拥有一套住房,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2、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同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仅拥有一套住房,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新修订的《商转公贷款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住房,现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2、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同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住房,现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06、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满一年,但最近一个月出现逾期,是否符合商转公贷款的条件?
新修订的《商转公贷款办法》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当期还款状态正常。即:原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12期以上(含本数),且近12个月内无出现逾期记录。
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规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现满足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在获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贷款。
第三条 商转公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全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为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第二章 商转公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二)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配偶。
第五条 申请商转公贷款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属于借款申请人家庭(家庭指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含首套及二套)。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房屋交易信息、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二)原商业贷款银行与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为同一家银行,且属于本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以公积金中心公告为准。
(三)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当期还款状态正常。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证),该住房当前仅存在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且不存在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五)已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由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第六条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原商业贷款银行不同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超过两套住房的;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两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
(四)原商业贷款属购买本市住房,在外市申请商业贷款的;
(五)未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批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前自行结清商业贷款的;
(六)存在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规定不予贷款的情形或存在贷款风险的。
第七条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仅拥有一套住房,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二)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同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仅拥有一套住房,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第八条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住房,现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二)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同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住房,现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第三章 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商转公贷款按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再交易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商转公贷款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应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当前本金余额减去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金(即:商转公贷款额度≤当前商业贷款余额-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金),取1000元的整数倍;
(三)不得高于购房发票价格的80%;
(四)不得高于当前市场评估价值的80%。
最终可贷额度取上述计算的最低值。
第十一条 商转公贷款期限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应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应以整年计算,最短贷款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同时贷款期限与自住住房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最终可贷期限取上述计算的最短期限。
第十二条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在还款期内如遇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商转公贷款程序
第十三条 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第十四条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商转公贷款相关申请表格;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家庭状况佐证材料;
(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证),全额购房发票等;
(五)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六)有效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
(七)相关业务承诺书及授权书;
(八)共同借款人为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应按要求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九)其他相关材料。
受托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提出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后,应对房地产价值重新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 受托银行自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作出贷款风险评估,并将符合贷款条件、通过贷款风险评估的业务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第十六条 公积金中心自受托银行送达材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审批。
第十七条 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其他贷款相关责任人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受托银行将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材料送达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受托银行指定的专户,受托银行对原商业贷款进行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
第十九条 自商转公贷款申请审批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放款的,本次审批自然失效。
第二十条 借款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暂停发放贷款:
(一)借款申请人的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等非正常缴存状态的;
(二)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等发生变化,对贷款审批结果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公积金贷款发放时商业贷款余额低于即将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金额的;
(四)未达到借款合同约定条件等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 资金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一条 商转公贷款使用的资金实行年度总量限额管理原则。
商转公贷款年度资金总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流动性及商转公贷款需求变化情况,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提交商转公贷款年度资金配额方案,经管委会批准后,由公积金中心对外公布并执行。
商转公贷款年度资金总额计算时间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首年以本办法施行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计为一个自然年度。一个自然年度内商转公贷款使用金额达到年度资金总额上限时,该年度不再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一个自然年度内预设用于审批发放商转公贷款的资金额度未使用完毕的,剩余额度将在当年度末自动归零。
第二十二条 商转公贷款实行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公积金中心可根据个贷率指标,对商转公贷款实行轮候发放、暂停受理等动态管理:
(一)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00%)高于90%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已受理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可继续办理;
(二)商转公贷款申请暂停受理后,个贷率低于85%的,可恢复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三)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调整,以公积金中心公告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高于”“低于”不包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5〕17 号)同时废止。此前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元旦假期结束
南海君想感慨一句:
猜到南海会很热闹
但还是被人潮汹涌惊呆了👀
果然会玩的人都来南海了
2026年
佛山南海文旅市场迎来“开门红”
元旦迎客80万人次
吸金超4.5亿元
1月1日-3日,全区累计接待游客80.60万人次,同比增长34.12%;实现旅游收入4.55亿元,同比增长35.08%。游客停留时间延长、消费深度提升,期间,全区过夜游客达19.54万人次,同比大幅增长175.56%。
景区表现尤为亮眼。全区A级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27.74万人次,同比增长136.42%。西樵山作为5A级景区,接待游客11.34万人次,同比增长145.89%,其举办的全国新年登高健身大会吸引超6万市民游客元旦迎新。佛罗伦萨小镇表现抢眼,以13.16万人次的接待量及4365.78万元的总营收,位居佛山市A级景区营收榜首,同比增长分别达195.84%和148.76。
文旅体商融合促消费效应显著。假日期间,南海区围绕“畅玩南海100天,千万福星过大年”主题,区、镇、村三级联动,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近80场,成功拉动住宿餐饮、商圈购物、景区旅游及大宗消费总额超15.2亿元。演艺经济成为强力引擎,“葫芦果音乐节”、张远演唱会、“港乐回忆”等大型演艺活动吸引乐迷超11万人次,有效聚集人气、带动综合消费。
多元业态创新丰富了游客体验。除传统景区外,千灯湖、映月湖、孝德湖等公园商圈精心策划市集、露营、音乐会;北江体育公园“白+黑”模式融合运动与夜市;广东千古情景区、国艺影视城通过特惠票与创新演艺节目吸引客流;大沥城市露营文化节、丹灶“氢潮星势力”选拔赛等活动,均展现了南海文旅消费的活力与多样性。
此次元旦假期的火爆,印证了南海区持续活化文脉、创新业态路径的有效性。随着“岭南幻境”国际数字文旅度假区等重大项目的推进,南海正加速从传统观光向深度体验与消费目的地转型,文旅融合赋能城市发展的新潜力持续释放。
掐指一算
春节假期已经在路上了~
畅游南海100天
千万福星过大年
260+场活动
承包你的年味天花板
广佛精彩,自在南海
都约好咯
我们继续
在南海的人潮中相见!
2026年元旦假日期间,白坭镇以“活力环两江 魅力新白坭”为主题,成功举办为期三天的休闲文旅嘉年华系列活动。在三水环两江一号公路白坭段的“黄金纽带”牵引下,西江畔掀起了一场融合自然生态、非遗、运动休闲与美食体验的全民狂欢。
活动期间,白坭三日累计接待游客超15万人次,同比增长38.2%,旅游收入预计突破600万元,同比增长251%,嘉年华相关报道流量超1500万,实现了品牌影响力与经济效益的双重突破,为佛山环两江文旅融合发展写下了生动注脚。
“一号公路”担起全域引流“黄金轴线”
全长约17公里的三水环两江一号公路白坭段,在此次嘉年华活动中发挥了核心纽带作用。
这条融合了“产业、生态、交通、文旅、民生”的复合型公路,将七彩花田、聚贤楼、粮食博物馆、西江公园、西江院子、桃源·三巷等散落的景点串珠成链,构建起强大的客流承载平台。
元旦当天举办的一号公路 一马当先——佛山三水2026年新年“环两江”欢乐跑、骑行、徒步活动,吸引了数千名市民和游客用脚步丈量这条生态廊道、文化体验游线路,沿途设置的趣味打卡集章点将线性旅程转化为深度的文化探索与互动体验。
另外此次还巧妙融入了浓郁的传统文化元素,沿途及主会场节点上演的佛山功夫、醒狮舞龙、网球篮球操、传统乐器及粤剧表演,为现代运动休闲注入鲜活的文化灵魂,展现了“一号公路”作为文化廊道的丰富内涵。一连三天举办的花田音乐会,也成为游客打卡体验的新宠,当天入园最高峰超10000人次。
美食IP从“技艺”走向“产业”
2026年,白坭镇持续七年深耕“一镇一节”品牌,将西江非遗美食文化节与非遗美食宴打造成文化IP。
本届非遗美食宴,百张餐桌沿西江铺展,腊鸭扎、禾秆冚珍珠、鸡煲蟹等经典菜品供不应求,千余人共品非遗的盛况。据主办方反馈,非遗宴推出销售一周不到即售罄,火爆程度历年少有,证明白坭的非遗美食深受市民喜爱。
与之联动的第七届西江非遗美食文化节,超过50个特色摊位不仅集中展示了白坭及周边的非遗美食与风物,更以“美食+”模式融入了多元文化展演与沉浸式互动。
此外,引入粤语情景剧《七十二家房客》演员出场、非遗川剧变脸、灵动舞蹈表演、网红歌手经典金曲翻唱等节目,加上夜间的“烟花瀑布”,让传统非遗在现代视听体验中焕发全新魅力。
值得关注的是,从最初的单个非遗项目,到如今拥有14项非遗、形成“非遗美食一桌菜”“非遗美食一条街”,白坭镇今年更是融入了药食同源元素,新推出养生金线兰七彩羹等菜色,把非遗美食做成新的膳食品牌。
活动当天,白坭还正式启动非遗美食中心建设,从“一个项目”到“一桌菜”,向“一个产业”迈出新的步伐:规划打造成非遗展示馆、非遗制作技艺培训中心、电商销售平台,集生产、展示、体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平台,让非遗美食从餐厅后厨走向更广阔的市场,真正实现从“技艺”到“产品”再到“产业”的价值跃升。
文旅生态圈激活乡村内生动力
活动期间,白坭正式启动“三水环两江一号公路白坭段主理人集聚区”建设,并迎来第四批12位主理人授牌。
“今日煲糖水”主理人何女士表示,“自加入一号公路主理人行列以来,借助嘉年华带来的巨大人流和品牌效应,店铺每日爆单,生意远超预期。”何女士的反馈,是众多主理人共享发展红利的生动缩影。至此,已有超过50位怀揣梦想的创业者扎根于此,涵盖民宿、餐饮、文创、艺术等多个领域。
白坭计划用1到2年时间,引进或孵化超100个有调性、流量大、品位佳的主理人,构建一个富有生机的文旅微生态。今后“一号公路”上的主理人不仅是商业经营者,更是文化传播者和社区共建者,他们的集聚为白坭文旅带来了个性化、高品质的内容与体验,成为驱动新文旅可持续发展的一股新力量。
此外在活动期间,相关媒体报道近100条,自媒体IP矩阵各社交平台共创超千次,流量超1500万。尤其是亮点活动先后登上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并获得重点报道,实现了从地方盛事到区域标杆的价值,极大提升了三水环两江一号公路白坭段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人流引发消费市场迸发
活动内容丰富,2026年元旦白坭文旅市场假期期间客流持续高位运行。自12月31日下午开幕式的2万人次起,参观人数逐日攀升。1月1日至2日,白坭镇单日参观人次连续突破5万,最高同比增长达40.3%;旅游收入同比增长更显著,日均增幅超过250%,呈现“人气旺、消费热”的强劲态势。1月3日依然保持近4.7万人次的高位,整体实现了人气与财气的“双丰收”。
文旅活动的火爆直接带动了消费市场的全面升温,“跟着美食去旅行”成为现实。
西江河鲜美食街、西江院子等特色餐饮集聚区一位难求,非遗宴席位早早抢订一空,营收同比增长超30%。西江非遗美食文化节日吸引人流高峰超5万人,带动消费超120万元。
另外龙舟潮集三天吸引人流超4万人次,带动消费超100万元,有效拉动了夜间经济。
“值得一提的是,配合节日氛围的烟花销售也创下了单日销售额的历史新纪录,富民景致烟花小屋元旦三天销售额近4万元,其中12月31日销售额超1.8万元,创造烟花小屋单日销售之最,同比增长110%。”白坭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文旅“流量”有效转化为消费“留量”和经济“增量”,实现了“人气”聚“财气”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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