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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8-10     人气:1033     来源: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作者:
概述: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2865

  项目名称: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83,598.5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983,598.5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3.00

(年)

详见采购文件

7,983,598.59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期限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应将非主体工作、非关键性适宜由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承诺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承诺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承诺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④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08月 31 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6.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元)”;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7.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8.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1号

  联系方式:0757-85332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3136061、83136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  话:0757-83136061、83136381


       附件:南庄镇东平水轴线公园绿化管养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相关资料.zip


 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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