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一级科员2名,从事办文、办会、综合协调、调研、文字材料写作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政治理论素养较高,知识面较为全面,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有一定了解;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加班,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功底过硬,有撰写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政务信息及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实践的优先选用;
6.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2年2月后出生);
7.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3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服务年限;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登记)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或其他不宜调入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4日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接受报名,电子邮箱:sfb_lianghq@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6年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收到“已收到报名材料”的回复邮件视为有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及个人签名扫描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网络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现任职务职级文件、工作证、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渐变电子照片;
(4)2000字左右的个人介绍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业绩证明的材料,如表彰奖励文件等;
(5)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撰写的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没有的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量择优选定参加笔试人选并逐一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笔试环节,我单位将对相关报名材料作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选调人数1∶10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总分100分。共2道题,一是综合性文稿写作,二是公文写作。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纸质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电话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选调)。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等情况出现空缺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对象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作考察不合格处理。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57-833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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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公用集团)及下属企业广东国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成公司)、广东国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骏公司)根据用工实际和必要岗位人员空缺等因素,诚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以强化公用事业平台功能为发展定位,重点打造城市服务、办学培训教育投资两大业务版块,聚焦机动车综合服务、公共交通、民政、户外广告等城市服务业务,提升园林、路灯、道路绿化、环境卫生等大市政管理运营精细化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幼儿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各类办学业务;培育校外培训、技能培训、研学等产业,赋能三水产业升级。
广东国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成立,主要是服务于集团的供应链贸易业务,依托佛山本土市场,聚焦汽车、铝锭、农副产品三大核心板块,同步培育电力设备等战略新兴领域,形成“3+X”增值服务生态。全面开拓汽车产业、大宗商品、贸易代理及销售等国内国际贸易业务。
广东国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2月11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业务围绕人才强市、人才强区战略,突出产业需求导向,引进培育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着力打造成为人才强市、人才强区战略的市场化抓手、服务产业发展的人才集聚平台,为三水区未来打造智造高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公司以市场化运作、服务人才为指导思想,自主开拓人力资源、劳务、业务培训等业务。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能力与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作风正派。
(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符合相关的任职资格要求。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的;
5.逃避服兵役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提供资料虚假或使用伪造证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水公用集团投资管理岗1名、资产运营岗1名、文书管理岗1名,国成公司业务支持岗1名,国骏公司招聘培训岗1名。具体详见《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六、工作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18123546061,卢小姐,联系电话:18934333735。
3.报名资料: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名资料:(1)《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附1寸电子彩照;(2)《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字版;(3)考生身份证(正反面);(4)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5)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时间为近1个月内,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7)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任职文件、聘任书、工作证明、购买社保证明等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需按照序号顺序,彩色扫描成一份格式为PDF的文件,文件名称为“招聘企业+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到电子邮箱:gdgjtalent@126.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最后一天的17:30。逾期或报名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收到报名资料后,对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学习经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专业、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根据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信息核定)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以邮箱方式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前来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继续开考。
(三)综合能力考核
三水公用集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位所需专业经验及水平等各项素质,考核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在三水公用集团等相关网站媒体公示1天。
(四)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三水公用集团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出具,体检不合格的,由三水公用集团决定是否依序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三水公用集团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对象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亲属情况表等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三水公用集团网站等相关网站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要求准备入职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程序辞退。
七、其他事项
(一)若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时主考官给出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对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三水公用集团研究决定。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任职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若上述岗位在本轮招聘中未能完成人员招录,将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五)本次招聘由三水公用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57-87771005。
(六)本次招聘后续事项详见三水公用集团门户网站“人力资源”栏目,网站具体链接:https://www.ssgtgs.com/。
(七)三水公用集团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佛山市三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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