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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曝光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时间:2023-04-26     人气:399     来源:南海市场监管     作者:
概述:连日来,南海区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执法稽查专项行动,围绕餐饮外卖、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重点环节,未明示适量点餐......

连日来,南海区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执法稽查专项行动,围绕餐饮外卖、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重点环节,未明示适量点餐、诱导过量点餐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执法,依法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行为。


目前,行动已开展近一个月,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了一批餐饮浪费的突出问题,南海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相关案件19宗,并分别对违法行为主体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决定,坚决有效遏制了餐饮浪费势头。


与此同时,南海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分批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切实提升执法震慑力,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让消费者和经营者都逐步建立起“反食品浪费”的意识 。


在此之前,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公布首批6宗案例


此次再公布4宗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


南海区桂城街道查处2家学校食堂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4月13日,桂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2家学校食堂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南海区丹灶镇查处某连锁小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4月19日,丹灶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某连锁小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南海区西樵镇查处某饮料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4月10日,西樵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饮料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南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案例均是用“简案快办”执法模式办理,通过简易程序执法,做到了迅速纠正、迅速责改、迅速处罚,并同步加强“回头看”,对于警告后还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受罚名单。与此同时,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也不断加大反食品浪费宣传力度,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人人有责,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根据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引导顾客适量点餐,坚决杜绝诱导过量点餐。


接下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入查处食品浪费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厉行节约、文明用餐的新理念、新习惯、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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