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季华实验室管理部门招聘公告
季华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17年12月启动的首批省实验室之一,是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定编制、不定级别,按章程独立运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实验室以打造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领域国内一流、国际高端的战略科技创新平台为目标,重点聚焦新型显示装备、半导体技术与装备、高端数控机床,以及佛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四个主要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系统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制。
实验室科研园区位于佛山市三龙湾科技城核心区域,占地2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园区一期、二期均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建有测试中心、光学平台、超滑平台等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公共科研平台,并面向社会开放仪器设备共享服务。
实验室在牵头重大任务中着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累计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已获批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显示装备创新平台、广东省半导体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工程研究中心等。成功研制出OLED喷墨打印装备及其配套墨水材料、SiC高温外延装备、大功率微波电源等系列成果。
现根据工作需要,实验室管理部门拟招聘如下劳动合同制岗位:
一、招聘需求
二、招聘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招聘公告报名首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7.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8.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季华实验室人才招聘网站“社会招聘”页面,查询需求部门职位,按职位进行投递,完成人才测评。报名网址:
http://zhaopin.jihualab.com/Social。
应聘者报名请填写及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网申表;
2.提交以下电子版文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各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职称或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3.提交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任职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税证明等佐证材料)。
应聘者需笔试当天签署诚信报考相关文件。
(三)资格初审
实验室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结合需求岗位的工作规划,对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资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2月26日前一次性补充佐证材料。
(四)考试
实验室对应聘人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笔试与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80分。笔试分数合格者,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低于5: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实验室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宜。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拟录用对象
实验室设置考试成绩合格线,合格分数为85分。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资格复审
实验室对拟录用人选工作履历进行复核。
(七)背景调查
实验室对拟录用人选开展背景调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廉洁情况、身份信息、工作经历以及工作表现等。
(八)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到公立二甲及以上医院参加指定项目的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实验室取消录用资格,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实验室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录用入职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实验室为其发放录用通知,确定入职安排,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酬福利
(一)薪酬待遇:薪酬面议。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月工资80%发放,试用期结束的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二)基本保障:按照佛山市缴费比例上限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
(三)健康保障: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带薪年休假及年度体检。
(四)人才补贴:根据佛山市人才引进政策,实验室引进的人才可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所产生的一切结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实验室拥有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7-63220920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一级科员2名,从事办文、办会、综合协调、调研、文字材料写作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政治理论素养较高,知识面较为全面,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有一定了解;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加班,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功底过硬,有撰写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政务信息及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实践的优先选用;
6.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2年2月后出生);
7.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3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服务年限;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登记)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或其他不宜调入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4日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接受报名,电子邮箱:sfb_lianghq@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6年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收到“已收到报名材料”的回复邮件视为有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及个人签名扫描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网络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现任职务职级文件、工作证、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渐变电子照片;
(4)2000字左右的个人介绍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业绩证明的材料,如表彰奖励文件等;
(5)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撰写的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没有的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量择优选定参加笔试人选并逐一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笔试环节,我单位将对相关报名材料作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选调人数1∶10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总分100分。共2道题,一是综合性文稿写作,二是公文写作。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纸质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电话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选调)。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等情况出现空缺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对象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作考察不合格处理。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57-83320721。
01、医院简介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佛山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公益二类三级传染病医院,其发展历程可追溯至1960年成立的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1983年医院迁至丝织路20号,1994年兼并市第四人民医院结核科后更名为“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在结核病防治基础上拓展了慢性病和老年病诊疗业务;2011年正式更名为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并挂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牌子,业务延伸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传染病及职业病治疗,同时承担全市结核病防控、监测、科研、业务指导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传染病救治工作;2013年整体搬迁至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现址,2014年成为市级急性传染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应急救治定点医院,承担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救治任务,2020年作为佛山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2023年3月加挂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牌子并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和医学救援业务,同年9月核定为三级传染病医院,2024年4月成为佛山市职业病救治定点医院。
医院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南部东平河畔、广佛线地铁口旁,总占地面积20333.79㎡,总建筑面积60792.17㎡,编制床位350张,二期住院部大楼将新增500张床位,将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与发展水平。学科建设方面,结核科是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呼吸与危重症科、血液净化中心为市级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其中呼吸与危重症科是佛山市首家通过国家PCCM规范化建设项目认证的科室。医院持续更新和引入先进医疗设备,包括128排CT、ECMO、DSA、CRRT等,为常见疾病诊疗及疑难专科疾病诊治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可向患者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
我们秉承“以病人为中心,医疗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以“打造医防融合、平急顺转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高水平公共卫生中心”为发展愿景,依托优势专科强化呼吸系统疾病诊疗特色,推动形成“强专科、精综合”的发展格局,构建应急学科群、感染性疾病学科群、肺部疾病学科群带动下的多学科发展模式,深化慢性病管理与传染病防控融合,全面提升卫生应急与紧急医学救援能力,逐步建设成为集医教研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并在此基础上拓展构建技术领先、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三级综合医院,以及佛山市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卫生演训中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和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公共卫生研究转化平台。
02、福利待遇
(一)购买五险一金
(二)入职提供住宿
(三)职称晋升通畅
(四)享受人才补贴
03、人才政策
(一)新引进博士人才:购房后市财政给予20万元人才补贴;医院给予1.8万元租房补贴。
(二)新引进高级职称人才:购房后市财政给予副高20万元,正高30万元安家补贴;医院给予正高1.8万元、副高1.2万元租房补贴。
(三)新引进硕士人才、住培合格的医师:医院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薪资待遇、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的标准及条件保持一致,同等对待。
(五)高层次人才因试工、入职等因素需乘坐公共交通往返佛山产生的交通费用、试工期间外出住宿的费用,按医院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04、招聘岗位

05、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邮箱地址:fssyrsk@126.com
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
联系电话:0757-83861629(王老师、蔡老师)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填写《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应聘信息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除外)。
邮箱报名材料格式要求:发送邮件的命名须为“姓名-报名岗位”〔例:张三-全科医学科医师〕;提供的材料需为彩色PDF扫描件(每一种证件扫描为一个文档),并按相关证件类型命名文件名(例:张三-本科毕业证书)。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不合格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06、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应聘者可以得到及时有效地回复,请在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时段进行咨询。
(二)应聘者须承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虚假信息将会立即终止应聘,应聘者对填写信息及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院招聘岗位以此次发布的岗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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