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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三水区科技成果转化经纪团队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3-02-25     人气:457     来源:www.ss.gov.cn     作者:
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质量,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加快转移转化,我区拟建立一支懂政策、懂市场、懂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经纪团队,现向各单位征集经纪团队成员,请积极进行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粤港澳大湾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行业协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服务的专业人士。三水区科技专家团成员、科技特派员可直接受聘。

  二、聘任条件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纪团队成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研信用问题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某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对技术和市场有较高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有相关经济、管理和市场知识背景,具备组织、协调、经营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发展动态。

  (三)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包括对科技成果的获取、筛选和交易项目的评价、论证。

  (四)熟悉三水产业发展情况、科技发展情况、科技创新政策。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挖掘和筛选可转化科技成果信息,每年提供与三水主导产业契合的区外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0项,促成成果转移转化不少于2项。

  (二)配合区镇(街道)科技部门收集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参加区镇(街道)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校企、校地产学研对接合作活动。

  (三)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为三水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提供政策宣讲、法律法规、技术信息、知识产权等服务。

  (四)每季度向三水区经科局报送区外科技成果收集以及转移转化进度。

  三、技术转移转化扶持政策

  (一)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管理办法》,对我区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成果,视实际效果按合同交易额给予企业最高 4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建联合实验室的,按企业支付给科研院校合作经费的4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二)符合条件的经纪成员,可申报佛山市技术经纪特派员认定,通过认定并达到资助条件的,可获得市级一次性资助2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每个单位申报人员不超过2人,最终由区经科局确定聘任名单。受聘人员后续需要更改的,须报请区经科局同意。

  (二)请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资料发送至三水区经科局科技管理股邮箱kjglg@ss.gov.cn。

  联系人:但娅婷

  联系电话:0757-87736621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申请表.doc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2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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