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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纳米岛西路及土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3-06-05     人气:36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3〕9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纳米岛西路及土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新建道路合计长约 1088m,设计范围包括横一路在纳米岛西路以西段以及纳米岛西路全段。其中横一路段长约 142m,道路红线宽 24m;纳米岛西路段长约 946m,道路红线宽 18m。拟平整一期场地位于纳米岛西路北侧,用地面积约 13 公顷。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箱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10kV电力及变配电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土方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7亿,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安费估算约1.22亿元。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委托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905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暂定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为12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的施工期(施工期暂定54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监理(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招标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54,054.9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纳米岛西路及土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缺陷责任期、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报监、检验、审查、备案、水土保持监理、环境监理等服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管理,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或同时具有(2)和(3)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以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4.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号。(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4.6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6.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两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在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9700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16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包含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业主公章)。如果监理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分批验收的,则所提供的所有分批竣工验收时间、累计金额、工程内容须符合上述的业绩时间、业绩金额或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B座


邮编:5282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666898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庆钜、肖贵梅


电话:0757-86329619


传真:0757-86329619


电子邮件:Fs_HaiN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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