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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供水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询比公告

时间:2023-03-04     人气:332     来源: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作者:
概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供水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供水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白鹅潭大道

  3.主要迁改量:供水管及相关配套阀门等,包括供水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迁改,具体迁改方案需配合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变化。

  二、工作要求

  1.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2.工作内容: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现场勘察、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或达到原有工程标准。

  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经参建各方确认的开工文件之日计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2.1和2.2资质:

  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报价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询比资质要求。

  2.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拟委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且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报价人拟委派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市政或给水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报价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注册。

  5.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关于联合体

  6.1允许联合体报价,但只接受最多由二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2报价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注:施工部分: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设计部分: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07万元(包含工程施工和设计费用),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浮率并计算出报价总报价,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的成本警戒线为:人民币85.6万元(按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或预算价80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

  超出项目最高报价限价范围投标无效;如低于项目最高报价限价的80%,报价人必须同时提交单独详细的报价成本的明细说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作人数、工作时间,单位人力资源支出、管理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等。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判断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经评审委员会认可成本合理,方为有效报价。

  3.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1)设计部分的结算: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并结合中选时的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注: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2)施工部分的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据执行编制期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套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补充定额、当期人、材、机价格(市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的价格实行市场询价)。结合中选时的下浮率及合同的计价方式作为结算的依据。

  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4. 本工程因现场位置受限,迁改时107万元为理想条件下全部迁改的最高限价,实际施工费用以管线业主批复的迁改方案为准。实际施工可能会与最高限价有差距。联合体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3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7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3月8日上午9:30—11:30递交至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八楼1号会议室) ,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033155                

  询比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13726904576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供水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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