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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31     人气:92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304-440607-04-01-832476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304-440607-04-01-83247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云东海街道三达路北延线以西、荷园路以北地块一项目总用地面积75771.43平方米(折合约113.6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39471.43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81851.43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幼儿园、公共配套用房等),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9438.00平方米(包括:地下室、社区用房等),项目主体建筑物包括:6至31层住宅楼(含装修)、商业裙楼、幼儿园、社区服务用房、配套公建、地下室以及小区配套设施,社区及配套公建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老所、文化活动室、体育健身场、物业管理用房、开关房、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消防控制中心、人防报警室等,项目估算建安费约为113597.76万元。


2.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地质勘察周期:35个日历天;


①地质勘察时间节点:合同签订且勘察布点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进场,进场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初步成果,初步成果提交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经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勘察成果。


②超前钻(如需)时间节点:施工图审查合格前完成。


(2)项目设计周期:95个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起 15日历天内,中标人对中标概念性方案进行深化,并向招标人提交成果文件;


(2)概念性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1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成果文件;


(3)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25日历天内,中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成果文件。


(4)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3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全专业建筑施工图;


(5)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 1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蓝图、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质保期验收结束为止。


(7)出现设计变更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内容的设计。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83.01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613.01 万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本次招标的勘察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土壤氡浓度检测、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和补勘(若需)、超前钻(如需)及后续服务。最终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5.2本次招标的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设计专业应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含通风、空调、防排烟等)、电梯、消防、电气(不含高低压配电系统永久用电设计工程的范围及相关的报建施工,但包含后期永电施工招投标配合及现场施工配合)、智能化(含光纤到户及综合布线,安防等各子系统)、防雷、设备、人防、装饰装修、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室外道路广场、综合管网、排污、园林景观、照明、桩基处理、燃气。供电(设计的起点为红线范围内的开关房的出线开关)、供水(含永久供水)、智能化、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燃气、通讯、供水等)等。最终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除上述设计工作外,设计人还应开展以下工作: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变更)等原因导致的相关设计调整工作(含规划报建)、销售所需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样板间及销售中心设计等)工作,上述服务的所有费用已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外增加相关费用。


2.5.3本次招标范围的造价工作内容:投资估算编制、工程概算书编制。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服务质量: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7.3造价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委托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须具备4.2.1项和4.2.2项资质:


4.2.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2.2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 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满足。)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察单位委派):


4.6.1对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6.2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 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健力宝北路21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7-877222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7710881


电子邮件:gdshz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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