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6月2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三十六项重点工作,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三农”新篇章。
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关键。《实施意见》提出,要抓深抓实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深入实施“南粤良田”工程和“粤强种芯”工程,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探索产销区利益补偿办法。
在建设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能级提升,打造更多百亿元级、千亿元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支持发展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提档升级县域商业设施。培育乡村新业态,实施“粤字号”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作用,优化组团帮扶机制和帮扶队伍,实现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45个县(市)帮扶协作全覆盖,同时实施结对帮扶“双向赛马”考评。深入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研究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机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攻坚行动,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源,设立公司法人,开展经营活动,承接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及各类中小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此外,对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结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科学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农房改造和风貌提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施基础设施通村入户便民利民提升工程,以县为单位建立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如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稳又活推进“三块地”改革。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层次市场主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有序流转,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健全农业农村多元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下乡、金融助农。
此外,《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点。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力广东“三农”高质量发展,加快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扫码看《实施意见》全文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我单位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荔湾区华林街道拟采购1台电动消防巡逻车,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单位参加本次询价工作。项目要求如下:
一、需求内容和限价
采购单位:华林街道办事处
(一)商品种类:电动消防巡逻车数量:1台;
(二)限价:人民币8.5万元以内(含税金);
(三)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电瓶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出厂合格证);
(二)消防巡逻车需具备双排封闭式座舱(5人座),一体式后尾厢体符合消防车器材箱配置标准(双面卷闸门、内置不锈钢分层体,可放置不同消防器材);
(三)配置车机空调系统;
(四)车辆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电动消防巡逻车技术参数参考)。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需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发票和保修(承诺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三)报价单位必须同时具备消防车或电动汽车、消防器材的经营范围。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单位的报价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部税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
报价文件包含报价清单含附件(加盖公章)、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证明等各种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接收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9: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二楼街道执法办;
2.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1343456。
(三)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中选单位确定
由华林街比选小组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电动消防巡逻车技术参数参考.doc
2.2023年华林街综合执法办电动消防巡逻车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比选表.xls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
为提高广州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质量,实现以高质量监管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承办的2023年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业务培训班顺利开班。
本次培训班以廉政教育开场,要求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牢固树立廉洁勤政意识,正确对待手中权力,扎牢廉政风险篱笆,克己奉公,严守规定。培训的主体部分为化妆品监管法规和实务课程,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处和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及新出台的广州市地方标准《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做介绍解读,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针对化妆品实验室管理及检验知识、化妆品标签标识知识以及化妆品备案知识进行授课。为增强培训实效,本次培训班还精心设计了现场实操培训环节,参训学员来到企业车间一线,在带教老师的带领下深入学习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技巧。
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业务年度培训是我市药品监管人员培训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养的有力抓手。本次课程采用“实地+在线”双轨培训的形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技术机构业务骨干约120人在现场参训,其余一线化妆品监管人员通过质检院线上培训平台参训,点面结合,保证了培训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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