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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划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时间:2023-08-22     人气:788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高明区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

  4个等级预案明晰

  高明已经划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并公布工贸行业及非煤矿山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要点。

  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高明区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其中,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当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将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开展分析研判,对事故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区应急局可提请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现场指挥部组织和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当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高明区在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各部门全力以赴开展前期处置、救援之余,还要及时将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按有关规定上报,并积极协助上级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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