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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二路(吉利大道西至利源二路)慢行系统提升工程磋商文件澄清、补充、修改通知书(第01号)

时间:2023-02-08     人气:331     来源: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作者:
概述:......

  致各供应商:

  本澄清、修改通知书是对《新源二路(吉利大道西至利源二路)慢行系统提升工程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与磋商文件共同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一、采购人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介:”

  原文:

  各网站发布的内容或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为准。

  澄清为:

  各网站发布的内容或时间不一致时以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为准。

  2、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商务要求中的商务条款第4点“报价要求”

  原文:

  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详见下表:

  注:上述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澄清为:

  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道路工程

49251.52

2

交通工程

2762.99

3

电气工程

7061.24

4

绿化工程

8826.34

合计

67902.09

  注:上述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文件中涉及的“专业暂估价”描述均删除。

  二、特别提示:

  1、本澄清、修改通知书(第01号)是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文件或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应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若本澄清、修改通知书(第01号)、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书内容为准。

  

采购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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