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延长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详细内容

延长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3-01-18     人气:4894     来源:佛山税务     作者:
概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关于延长2023年1月企业职工


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暂停办理所属期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为保障缴费人权益,现决定将我市所属期2023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一、用人单位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三、2023年1月的职工增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四、所属期2023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暂未恢复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