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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委网信办发布新规,推动形成良好互联网风尚

时间:2023-07-14     人气:479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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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让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提供合法、合规、优质的服务?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佛山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本月起实施,将会深入推进佛山市互联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今后,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信用等级认定、监督管理、信用等级修复、异议信息处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将通过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信用意识。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明确主体责任,加大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监管力度,全面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社会组织作用,把信用记录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诚信为本、守信光荣”的良好互联网风尚。

  根据《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等级分为六个等级,分别是:守信AAA级、守信AA级、守信A级,一般失信B级、较重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市委网信办将根据法律文书或文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进行信用信息认定。

  据了解,本次信用等级分类和认定管理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原则。对守信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将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激励: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参与有关项目合作以及参加各类评优评先、考察、培训、交流等活动;并优先在等级A级以上主体中发现、挑选、推荐,纳入全市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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