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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时间:2023-07-26     人气:1007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作者:
概述:警辅人员迅速到场处置,在村居治安队员的协作下,很快就在一小道内找到了黑色轿车。警辅人员走近观察车辆前方的号牌......

为“节省”停车费


他耍起了“小聪明”


给爱车贴上一块假“面孔”


本以为能瞒天过海


奈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一眼就发现了端倪……


“村里发现了一台悬挂‘奇怪号牌’的车辆,请到场核查。”


7月10日上午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大队


接到群众举报


称一辆黑色轿车在进出


村内收费道闸时


号牌时有变换


怀疑车主使用伪造号牌


接报后,警辅人员迅速到场处置,在村居治安队员的协作下,很快就在一小道内找到了黑色轿车。警辅人员走近观察车辆前方的号牌,随即轻轻扣动车牌表面,一块印着数字“8”的贴片被揭下,隐藏在底下的数字“7”露了出来。


“我身上没带行驶证,车有什么问题吗?”警辅人员立刻联系车主黄某到场,起初,黄某刻意闪躲、拒绝出示证件。直到警辅人员调取车辆信息,黄某自知无法隐瞒,说出了真相。


据黄某交代,由于他需要经常进出村庄,但又想“节省”停车费,所以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数字“8”的贴片,在进出收费闸口前临时更换,将号牌粤E***07伪造为粤E***08。


警辅人员对黄某


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告知其伪造、变造号牌的危害性


最终,交警部门


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


并对黄某作出


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警方提醒


号牌是识别车辆


和车主身份的重要载体


更是合法上路的前提


任何故意遮挡、污损、


伪造号牌的行为


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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