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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大沥高级中学扩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20     人气:85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大沥高级中学扩建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2〕17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

1.招标条件


大沥高级中学扩建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2〕17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项目建设单位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2号(大沥高级中学校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3705.27平方米。其中,新建一栋教学楼、一栋体育馆,新建连廊将新建建筑与旧有建筑相连接;新建一个400米标准田径场、新建一座负一层地下室,新建建筑面积20030.98平方米。改造提升校内景观、给排水系统、校内强电线路、灯光照明系统、校园网电教设备、监控、消防、安全防范等设施;拆除原有单层体育馆和一栋6层高的教学楼;对现有教学楼、宿舍楼等外墙翻新改造;对宿舍楼首层饭堂升级改造;对校门、门卫、伸缩闸门改造提升等,改造建筑面积23674.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8475.35万元。具体以相关部门批复的为准。


2.3 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保修服务(含移交)为止,各阶段时间要求:


(1) 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 31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2) 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 14 日历天内;


(3) 设计变更完成周期要求:施工期间或施工图出具后需要发生设计变更的,设计人收到设计变更意向后 3 日历天作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纸于 5 日历天内完成;


(4) 如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交设计结果的,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交设计范围内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上述设计周期已包含设计人对设计成果的内部校对审核时间,发包人、审图机构和规划、财政等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61465.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设计资料的复核且提出补充和完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的设计工作、建筑范围内地下管网迁移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核、变更设计(如有)、完成竣工图审核、设计配合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技术研究咨询、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现场服务及相关报建工作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并配合结(决)算、保修期保修服务(含移交)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已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等。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其中施工图设计涉及专业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基坑支护、室内装修、园建绿化、人防、海绵城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工程(含雨污分流)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除合同约定的调价情形以外,工程设计收费折率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7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发包人的相关功能需求;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满足概预算的编制要求,满足设计审查或施工需要。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开标 二 室 211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4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为土地权属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仅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等环节的建设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为本项目的招标人,负责扩建工程的具体开展,包括施工安全生产,各类招标与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中标人须和本项目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大沥高级中学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和变更参照南海区直有关政策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   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757-855737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鼎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盐平路瀚天科技城综合楼404-2区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何工、孔工     


电    话:0757-86255666(转351)  


传    真:0757-86331222              


 电子邮件:2702664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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