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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拟出新规!事关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2023-11-30     人气:934     来源:顺德发布     作者:
概述:如若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邮寄烟花爆竹的,由区公安、应急管理、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

年关将至!每到这个时候


不少顺德居民就会关心


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注意!顺德拟出新规


在限定时间地点


市民或可燃放烟花爆竹


近日,顺德区公安局和


顺德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


《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公众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正在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在限定时间地点


市民或可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征求意见稿》


顺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通告


在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内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


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出厂包装标识为准


若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则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征求意见稿》


若要举办焰火晚会


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举办活动的地点和时间


须取得区人民政府同意


并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活动许可


据了解,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如若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邮寄烟花爆竹的,由区公安、应急管理、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征求意见稿》


正在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相关征询信息如下


一、征询期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


chenruzhuo@shunde.gov.cn;liziye@shunde.gov.cn以邮件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将纸质版本(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本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邮编528300;顺德区大良街道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邮编528300。以信函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在信封上注明“《佛山市顺德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求公众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


0757-22619836或0757-2280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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