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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分拨中心(自编9#仓库)一期项目勘察服务

时间:2023-01-20     人气:290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分拨中心(自编9#仓库)一期项目勘察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027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19日 0时0分~2023年2月9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4.5
  • 投标人资格条件: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5.2 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城乡住房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设置。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勘察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 5.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 14时30分 - 2023年2月9日 16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9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9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9日 14时0分 - 2023年2月9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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