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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焚烧炉渣处理权(2023-2024)采购公告

时间:2022-10-28     人气:125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生活......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焚烧炉渣处理权(2023-2024)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焚烧炉渣处理权(2023-2024)(招标编号:JG2022(SZ)XZ0103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JG2022(SZ)XZ0103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焚烧炉渣处理权(2023-2024)

三、标的数量:600吨/日,21.9万吨/年,共两年。

四、处理权期限:两年,采用1+1模式,即正式服务期从中标人首次承接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产出炉渣之日起1年,首次承接炉渣之日以招标人书面文件为准1年期满前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并且同意续期的,则合同自动续期一年,否则合同终止(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招标人通知(以函件、短信形式、电子邮件形式均可)后10个工作日内到达招标人现场及时开展工作。

服务期间如果因为市、区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对炉渣进行统一规划处理处置,招标人有权应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但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

五、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序号

标的名称

处理炉渣量

回收底价

处理权期限

1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焚烧炉渣处理权(2023-2024)

600吨/日,约21.9万吨/年共两年

40元/吨

两年,采用1+1模式。即正式服务期从中标人首次承接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产出炉渣之日起1年,首次承接炉渣之日以招标人书面文件为准。1年期满前招标人考核合格并且同意续期的,则合同自动续期一年,否则合同终止(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招标人通知(以函件、短信形式、电子邮件形式均可)后10个工作日内到达招标人现场及时开展工作

服务期间如果因为市、区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对炉渣进行统一规划处理处置,招标人有权应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但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

注:(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部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回收底价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拟接收处置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项目具备不低于600吨/日的炉渣处理富余规模(须提供环评验收报告等可以证明规模的文件),以及提供投标人关于确保不低于600吨/日的炉渣处理富余规模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3.投标人20191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或正在运营至少一个年处理量不少于12万吨的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如未能直接反映炉渣处理规模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炉渣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规模作为佐证。按行业炉渣产率约20%计算,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项目对应的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不低于1600/日的,视为有效业绩。③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应评审信息的,相应业绩不予计算)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须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企业签订有效的运输合作意向协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7项内容进行评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2年1028日至2022年114

询问受理方式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质疑受理方式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28日8时30分至2022年11417时30分。

(2) 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 项目附有图纸的,请在公告页面下方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17日上午8:30- 9:30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2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2年1117930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八条“其他事项说明”),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十、投标截止:2022年111709:30(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十二、开标时间:2022年111709: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1028日至2022年114止。

十五、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9楼

 话:0757-82258737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话:020-83546050

   真:020-83546050

人:李工、吕工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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