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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载体装修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01     人气:80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京东(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载体装修项目(二期)已通过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并在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

1.招标条件


京东(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载体装修项目(二期)已通过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并在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2-440605-04-01-819887完成投资备案,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中路 69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京东(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载体装修项目(二期)的装修改造面积约50298.53平方米,为第二层(除一期已装修面积外)至第七层等区域。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京东(佛山)数字经济产业园载体装修项目(二期)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工程:结构改造工程、原室内隔墙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内外绿化园建工程、室外铺装工程等,不包含软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85690265.90元。


2.5 交付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三、六层约23592.79㎡装修改造,通过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第四、五、七层约26705.74㎡装修改造及六个中庭的绿化园建,通过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包验收;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审查条件)。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若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不含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9.2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说明: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④评标公示或中标公告网页打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上的金额为准;


(2)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投标人还须提供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网址路径及评标公示或中标公告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招标人有权随时查询;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规定的关键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件、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0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提交5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4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5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2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501室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757-86291018


招标代理:佛山华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安数码城三期514


联 系 人:曾俊杰


电 话:0757-86227303


传 真:0757-86227303


电子邮件:3298192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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