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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扶持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3-12-16     人气:660     来源:www.chancheng.gov.cn     作者:
概述:为促进禅城区首店经济高质量发展,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规范性文件《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扶持办法(暂行)》......

  为促进禅城区首店经济高质量发展,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规范性文件《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扶持办法(暂行)》(佛禅府办〔2023〕20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对《扶持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49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佛山中心城区商业消费供给度、特色体验度、产商融合度、品牌集聚度、业态创新度、时尚引领度、商业活跃度、消费舒适度,助力培育建设立足佛山、面向珠江西岸,辐射粤港澳大湾区乃至“一带一路”的大湾区新型消费中心城市,禅城区作为万亿城市中心城区,主动担当,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全面激发品牌消费潜力,推动城市消费能级提升,我局编制形成了《扶持办法》。 

  二、制定《扶持办法》的政策依据

  本《扶持办法》依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49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413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鼓励社会化大招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1号)等文件,综合研判我区品牌首店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内近期相关地市相应扶持政策进行制定。

  三、《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说明

  (一)主要内容概述

  扶持类型:从《办法》从首店入驻奖励、首店门店装修补助、首店租金补助、招引企业奖励及企业增效贡献奖励五个方面进行扶持。

  (二)扶持条件和标准

  1.首店入驻奖励。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与商业运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不含门店升级产生的旗舰首店和功能首店)。其中,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10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5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给予30万元奖励;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给予1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的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2.首店门店装修补助。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与商业运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门店装修(不含设备购置)总费用超过50万元,按照品牌首店装修实际支付费用的20%予以补助。其中,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最高给予20万补助;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

  3.首店租金补助。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与商业运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并且自企业开业当月起算,餐饮类企业前12个整月门店应税营业额月均达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零售类企业前12个整月门店应税营业额月均达50万元(含50万元)的,按品牌首店前12个整月实际租金费用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招引企业奖励。注册登记在我区的商业运营单位、中介机构、商协会等单位,引进独立法人品牌首店进驻禅城,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并已办理招引辅导备案的,给予招商引资奖励。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15万元奖励;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广东首店,给予10万元奖励;招引一个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给予8万元奖励;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给予5万元奖励。

  5.企业增效贡献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禅城区开设的非独立法人性质品牌门店,成功申请佛山市辖区分店(分支机构)增值税在禅城区汇总申报纳税的,按其当年起两个自然年度内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留成新增部分给予100%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三)附则部分对资金来源、申报和审核流程、违规处理要求、实施期限、组织实施单位等进行了规定

  四、政策实施社会影响

  随着政策的推进和实施,预计三年内,将有效吸引一批品牌首店进驻禅城,推动品牌首店集聚规范发展,增强禅城商业可持续发展实力,为禅城商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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