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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耕地红线,佛山严格落实农村建房“八不准”要求

时间:2021-09-13     人气:1676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近日,在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大日头村一处违建点,拆违工作人员有序指挥,大型拆除机械不停挥舞,抑尘车持续洒水降尘......

  近日,在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大日头村一处违建点,拆违工作人员有序指挥,大型拆除机械不停挥舞,抑尘车持续洒水降尘,伴随着一阵持续巨响,一栋8层高的违法宅基地建筑被依法强制性拆除。这里将恢复耕地原状。


  自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我市迅速组织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全力打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一手抓存量违法问题摸排,一手抓新增违法行为遏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亮剑”。


  摸清存量 为整治乱占耕地建房打好基础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屡禁不止,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的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要摸清情况、查清底数,妥善处置存量问题;也要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为摸清存量问题,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广东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底数,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方案发布后,佛山快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县级实施、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了“市、区、镇、村”四级的摸排工作机制。2020年11月,我市已初步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目前,国家正组织开展存量问题整治分类试点工作。待试点结束后,将全面推开。现阶段,相关企业和群众应本着对国家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坚决不能在没有依法审批手续的土地上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续建等行为。顶风违建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齐抓共管 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


  上月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耕地19.18亿亩。这与十年前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时的20.3亿亩耕地面积相比,耕地总量减少了1.13亿亩。保护耕地,刻不容缓。


  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明确了遏制新增的有关要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明令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八种行为。


  现阶段,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遏制新增问题产生。对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出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将作为顶风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2020年7月3日前已建设但在后期发生续建、改扩建的行为,也作为新增乱占耕地行为进行整治。


  我市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审批效率、严查违法行为、强化执纪问责等方面入手,重拳出击,担起耕地保护责任。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完善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制度,齐抓共管、信息共享、合力共治,及时发现、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另一方面,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对违反“八不准”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拆除整治后耕地恢复原状。


  同时,加强宣传,提升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意识。在全市范围开展到镇到村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政策宣讲,并以村(居)委为单位制作下发耕地分布图供村(居)委张贴和使用,让群众了解辖内耕地分布情况,避免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乱占耕地建房。


  简政放权 切实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


  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解决村民合法的宅基地需求。在“零容忍”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同时,我市通过规划指引、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的住房需求。


  为充分保障农村农民合理住宅建设需求,我市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确保农村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落地。村庄规划尚未“上图入库”的,村民住宅建设同时满足这5种情况可视作符合村庄规划: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新申请的宅基地位置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相邻成片; 新审批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不超过建设用地现状总面积的5%; 承诺新批准的建设用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建设用地规模;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全额保障。


  我市将宅基地审批工作作为当前解决合理住房需求的关键手段,减少先建后拆的情况发生。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农转用审批由市政府下放至区政府实施; 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镇政府加快建立一窗受理、多部门内外联动运行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联审联办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我市正加快办理农村新建住房不动产登记手续,大力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登记申请材料,并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费用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农民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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