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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股权激励已实施但未执行完毕企业需报送

时间:2021-12-26     人气:2165     来源:佛山税务     作者:
概述:各企业请注意!根据税总征科发【2021】69号文件规定,实施股权(股票,下同)激励的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 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1〕69号)(注:可扫描二维码下拉至底部下载附件《股权激励情况报告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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