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一中顺德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
详细内容

佛山一中顺德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

时间:2022-11-01     人气:849     来源:佛山一中顺德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     作者:
概述:佛山一中顺德学校建设工程全本招标项目佛山一中顺德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过程设计国际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佛山一中顺德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一中顺德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1.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一中顺德学校为市属公办学校,办学层次为完全中学,办学规模为 102 个教学班(学位 5100 个),其中初中学段 30 个教学班(学位 1500 个),高中学段 72 个教学班(学位 3600 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352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8亿元。


2.1.3服务周期 8个月。


服务周期为预计服务周期,实际服务时间以发包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2.1.4 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包含佛山一中顺德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国际招标范围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设计及设计服务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770万 元,最终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项目全过程设计的要求,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等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及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3.申请人资格要求(通过概念提案评审后的申请人提交)


3.1本项目接受中国境内外单位参与资格预审,其中:


(1)中国境内单位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申请人,若其联合体成员单位仅承接方案设计工作内容的,则该成员单位可无需满足本项设计资质要求。)


[注: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单位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应为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


②须与中国境内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且须以中国境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接受境外单位单独参加资格预审。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1联合体成员不多于两家。


3.2.2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的成员只能和一家牵头单位建立联合关系。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3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申请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1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3.2需提供申请人近期(扣除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申请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申请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申请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4对申请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要满足)


3.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申请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申请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4.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申请人的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由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方案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时间为准)止,在国内至少承接完成过1项投资额(或建安费)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或者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


注:(1)须提供:①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


(2)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于2022 年10 月3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


5.2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递交概念提案暗标文件当天收取。


5.3 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供下载的资格预审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资格预审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概念提案暗标文件的提交


6.1.1概念提案暗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窗口(具体以现场指引为准)。


6.2资格性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以发出的递交资格性审查申请文件通知书(递交时间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0天)上的要求为准。


6.2 递交概念提案暗标文件的起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概念提案暗标文件或资格性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递交的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请密切留意当地交易部门或疾控部门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 其他


8.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申请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申请人。敬请申请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8.2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8.3本项目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曾工、戴科


电  话:+86-0757-22836885、+086-0757-22836879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齐工


电 话:+86-0757-83939027


传 真:+86-0757-83939018


电子邮箱:2655134720@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86-0757-22836334、+86-0757-22832272、+86-0757-22836721、+86-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