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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时间:2022-03-04     人气:1007     来源:禅城区文广旅体局     作者:
概述: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佛山市红馆电竞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商贸城1号楼二楼东侧自编A001号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其他


  法定代表人姓名:饶崇忍


  公示时限: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壹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需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受理电话:0757-82341217


  受理人姓名:程小姐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12楼1211室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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