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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狮山严惩违法工地,2日罚款4.8万

时间:2022-04-11     人气:1078     来源:南海狮山     作者:
概述: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先后对狮山镇贤谭路某幼儿园工地、佛山地铁三号线博爱路地铁站两处工地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4月7日-8日,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先后对狮山镇贤谭路某幼儿园工地、佛山地铁三号线博爱路地铁站两处工地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合计罚款4.8万元。


数日前,正值清明假期,狮山执法办执法人员巡查至贤谭路时发现,该路段某幼儿园工地正在进行土方开挖场地平整工序。场内施工未采取湿化作业,道路沙土和积尘较多,违法施工工地面积2600平方米。现场有挖泥机、重型自卸货车对建筑渣土进行外运作业,已装载8立方米建筑渣土。


经初步调查,该工地为了赶工期,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且在未办理相关的渣土处置许可的情况下,安排运输车辆外运建筑渣土。执法人员当即暂扣车辆,并查封该工地。


4月6日,执法人员约谈该工地施工方,责令其对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管理制度,并对该工地存在的违规排放渣土和抑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7日,狮山执法办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2万元,对运输车辆当事人处以罚款8千元,合计罚款2.8万元。


4月8日,狮山执法办就佛山地铁三号线博爱路地铁站违规排放建筑垃圾问题,约谈相关建设单位及运输单位负责人。在进行普法教育后,相关责任人意识到自身错误,并承诺积极整改,尽快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其下达《接受处理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立案处罚,对建设单位及运输单位各处以罚款1万元,合计2万元。


工地扬尘及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是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老大难”问题。遏制该现象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严抓狠罚,更需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下一步,狮山执法办将加强对狮山在建工地的巡查和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工地规范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工地扬尘防治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环保意识。狮山执法办呼吁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携手共建美丽狮城。


相关法律条文


1.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7条,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9第3款,施工工地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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