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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坑美梯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时间:2022-04-27     人气:600     来源:杨和镇人民政府     作者:
概述: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坑美梯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1个中标候选人......

  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坑美梯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1个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机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26日至2022年04月29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周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佛山市唐瑨建设有限公司与广东闽桂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2236551.11

刘志华/粤2442008201000974

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坑美梯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1个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机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26日至2022年04月29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一、主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公示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受理异议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88851652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

  邮编:528513

  投诉接收部门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8806591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63302555

  传真:0757-8232155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住所申报)

  邮编:528000

  2022年04月26日

附件1-资格审查资料.pdf

附件2-经济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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