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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C区厂区二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5-02     人气:96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C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南投审【2021】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南山镇工业园C区厂区二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


第二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C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南投审【2021】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资金。本项目 南山镇工业园C区厂区二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C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的核准意见》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山镇工业园C区厂区二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厂区二路南北走向,按城市支路道路标准建设,全长约0.74km,路基宽度22米,双向两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及绿化带,主要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铺设人行道砖、安砌道牙等;(2)排水工程:铺设DN300、DN400、DN600、DN1000、DN1200、DN135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约921.23米,砌筑雨污水检查井、沉泥井等;(3)交通工程:安装交通安全标志,划设交通标线等;(4)照明工程:安装6米太阳能路灯约31套、10米太阳能路灯约22套等;(5)绿化工程:种植乔木约262株和灌木约224株、铺种大叶油草约4236㎡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1819835.6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819835.68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01093.02元。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发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发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9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邮    编:528144



联 系 人: 区先生  


电    话: 0757-8721930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关小姐        


电    话: 0757-87763788             


电子邮件:   gdzhijia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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