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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数字政府”改革项目应用绩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2-08-16     人气:1586     来源: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作者:
概述: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2022年度禅城区“数字政府”改革项目应用绩效评估项目......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2022年度禅城区“数字政府”改革项目应用绩效评估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禅城区“数字政府”改革项目应用绩效评估项目

  二、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预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预算金额:¥5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

  (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8%,完成合同规定的首批成果物提交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2%,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建设类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围绕禅城区2021年度已验收的建设类非涉密信息化项目,对项目业务覆盖程度、技术支撑能力、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第一批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包括评估范围梳理、指标体系设计、评估方案制定、评估工作开展、评估报告出具、评估总结报告撰写等内容,因项目各类型差异性较大,需根据项目类型设计不同个性化指标对项目进行分类评估。

  (二)开展运维类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围绕禅城区2022年度已验收的运维类非涉密信息化项目的服务质量等相关方面开展第二批次项目绩效评估。具体工作包括评估范围梳理、指标体系设计、评估方案制定、评估工作开展、评估报告出具、评估总结报告撰写等内容,因项目各类型差异性较大,需根据项目类型设计不同个性化指标对项目进行分类评估。

  (三)驻场咨询:安排1人驻场,按要求完成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相关工作及其他辅助性工作,提供优化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咨询服务。

  五、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有二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五)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机构的授权文件,并可沿用上级机构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十、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2年8月19日17: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或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

  十一、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十二、其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57-85333747,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1号楼4楼。

  附件:项目需求清单及交付成果要求.doc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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