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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保险及员工人身保障保险(A包/B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22     人气:40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保险及员工人身保障保险(A包/B包)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G2022(SZ)XZ0111


1.招标条件


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保险及员工人身保障保险(A包/B包)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保险及员工人身保障保险(A包/B包)项目


2.2 项目地点:佛山市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A包: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保险项目,保险类型为财产一切险(含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公众责任险。


B包: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人身保障保险项目,保险类型为雇主责任险、补充医疗险。


2.4服务期限:


2.4.1 A包,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保险项目


各线路的保险生效、结束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之日为准。


(1)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的财产一切险(含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公众责任险:


保险开始日期:2023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


(2)佛山地铁二号线的财产一切险(含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公众责任险:


保险开始日期:2023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


(3)佛山地铁三号线首通段的财产一切险(含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公众责任险:


保险开始日期:2022年12月26日0时(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保险结束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


2.4.2 B包,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人身保障保险项目


各项保险生效、结束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之日为准。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补充医疗险:


自投保生效日起一年,保险开始日期:2023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A包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467812.00元,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B包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20500.00元,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4.2.2 本项目A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投标人亦可由财产险公司与寿险公司组成一个共保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号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款的支付。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A包: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财产一切险或公众责任险或现金险的服务项目业绩。)


B包: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雇主责任险或补充医疗险的服务项目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A包、B包均需满足,若B包中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18日17时00分到2022年11月25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包,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所投各包提交投标保证金。


A包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B包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5))。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单个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对应单个包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3 本项目共2个包(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保险项目(A包)、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人身保障保险项目(B包)),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包的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且投标文件中可采用同一套班子成员。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包中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招标控制价的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标。


9.4 除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包外,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齐玉娟


电话:0757-83939027、0757-83939009


电子邮件:2655134720@qq.com


11.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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