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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杏坛镇海心沙联丰农场及东村鱼苗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4-03     人气:113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顺德区杏坛镇海心沙联丰农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201-440606-04-01-607826)、顺德区杏坛镇东村鱼苗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

1.招标条件


顺德区杏坛镇海心沙联丰农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201-440606-04-01-607826)、顺德区杏坛镇东村鱼苗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201-440606-04-01-559648)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 以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佛山市顺德区2021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的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以下两部分(顺德区杏坛镇海心沙联丰农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顺德区杏坛镇东村鱼苗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


(1)顺德区杏坛镇海心沙联丰农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海心沙,在东海水道和马宁水道之间,占地面积接近1000亩。养殖对象以四大家鱼为主,少量养殖龟。


本项目计划将项目区域东南侧总占地约134亩的区域改造成尾水净化系统,通过建设尾水收集管网,将养殖尾水收集到净化系统中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达到养殖用水零排放的目的,可避免水产养殖污染,减轻马宁水道、东海水道的污染负荷。若排水多余用水,则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岛内的断头河涌中,再进行自然净化,作为备用水源。工程内容:包括太阳能微生物孵化器、水生动植物净化、尾水收集管网建设、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态净化池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顺德区杏坛镇东村鱼苗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村,在甘竹溪东岸,东海河口北侧,占地面积近238亩。养殖对象以加州鲈、生鱼以及四大家鱼为主,养殖用水水源为甘竹溪,养殖区有进水管通向每口塘,鱼塘养殖尾水目前通过排水管网直排进入东海河中。本项目计划将项目区域南侧总占地约20亩(8%)的两个养殖池塘改造成尾水净化系统,通过建设尾水收集管网,将养殖尾水收集到尾水净化系统中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达到养殖用水零排放的目的,可避免水产养殖污染,减轻东海河的污染影响。工程内容:包括太阳能微生物孵化器、水生动植物净化、尾水收集管网建设、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态净化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顺德区杏坛镇海心沙联丰农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365日历天;顺德区杏坛镇东村鱼苗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施工工期9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0308287.84 元 ,其中:顺德区杏坛镇海心沙联丰农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194637.70元;顺德区杏坛镇东村鱼苗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及尾水治理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13650.1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内容:包括太阳能微生物孵化器、水生动植物净化、尾水收集管网建设、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态净化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 环保 工程 专业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10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镇行政大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2738842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416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57-82580536/13536681126


电子邮件:2024867642@qq.com


2022  年 4 月 2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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