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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4-27     人气:67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促投审〔20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2(GM)XZ0008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明经促投审〔20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统筹解决。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2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10个子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96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5211.03万元。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1)(华立医院至旧卫校)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全长38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2)城七路(明二路至云岗路)道路扩建工程,本项目扩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m(高明大道-桥头路)、30m(桥头路-云岗路),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8m(高明大道-桥头路)、4m(桥头路-云岗路)。道路扩建起点明二路,终点交于云岗路,全长约20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3)云岗路东延线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新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m,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4m。新建道路起点位于现状云岗路,终点交于城喜路,全长493.20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4)明谭路(思东利至高田路)道路扩建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对现状道路进行拓宽,由双向两车道拓宽至双向四车道,全长2260.17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工程。


(5)明谭路(思东利至高田路)道路扩建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对现状道路进行拓宽,由双向两车道拓宽至双向四车道,全长1835.03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工程。


(6)规划20米路建设工程(德方纳米四期西侧),本项目本项目新建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0m,两侧建筑退让空间为4m。新建道路起点位于现状云岗路,终点交于桥头路,全长692.17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工程。


(7)高明大道人行道天桥工程(明城市场段),本项目人行道天桥总建设面积为442平方米,其中钢箱梁面积243平方米,钢梯道面积199平方米。桥梁整体采用钢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交通工程。


(8)工业园区内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本项目对临空经济工业园区内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修复提升及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9)仙峰路东延至云水公路建设工程,本项目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远期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两侧建筑退让线间距为4米。本次建设为新建8米机动车道,全长1020.6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


(10)明城9号路道路建设工程,本项目建设道路为城市支路,拟新建8米机动车道,全长251.463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


2.3 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并协助业主向各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服务,包括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初步勘察和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相关需求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包括工程测量(包括工程控制点交桩)、工程地质勘察(初步勘察)、管线测量和物探、初步设计及评审修编(含概算编制)、后续相关招标配合服务以及按发包人要求配合提交各项报审资料,配合进行论证工作(深基坑周边环境调查报告等),参与地质验收和竣工验收,与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工作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等。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计算基数为25211.03万元,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收费费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7%,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320.94万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收费费率包干。


2.6 服务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勘察和设计资质:


4.2.1.1 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1.2 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道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4.6.1 对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6.2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4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6号


邮编:528518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0757-88831341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康小姐


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022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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