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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时间:2024-01-16     人气:2351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三水区正式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与本区特色特点......

  农房风貌提升,既是落实“百千万工程”、扮靓城乡环境的重要一环,也是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有力抓手。

  1月10日,三水区正式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与本区特色特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引导村民合法合规用地建房,加强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鼓励、支持效应,保障全区扎实有序、协同有力、蹄疾步稳推进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作。《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三水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根据‘百千万工程’重要部署,从全区实际出发,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我局牵头征求区农业农村局等19个部门和镇街的意见,并深入村居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对2020年施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全流程的修改、完善,形成了这套新的《管理办法》。”

  据悉,聚焦农房风貌管控提升,三水还将以《管理办法》为依托,梳理整合全区农房管控各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能,构建“1+N”制度文件体系。其中“1”为《管理办法》,统筹各项配套性文件和保障措施;“N”为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据“1”文件出台的管理细则(目前已编制15份文件,后续将根据《管理办法》继续完善)。

  “1+N”制度文件体系亮点问答

  问:《管理办法》实施后,村民办理报建手续有何变化?

  答:报建办理程序得到显著简化。打造“一窗办”制度,在镇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受理窗口,村民报建只需到镇行政服务中心农房报建窗口提交材料、选用设计图即可,与过去的报建审批流程相比更加便民。

  问:今后在宅基地盖房子,如何让自己的房屋设计更贴近风貌管控标准?

  答:《管理办法》编制有风貌管控指引,接下来将把风貌管控内容纳入到村规民约,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引导性功能。以村居为统筹单元,各村居根据所在地域特征和人文、历史特色,结合村民意愿,引导村民在拟建房屋时,从《三水区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定向选择某一类设计风格,或选用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更优于图集的方案,落实“一村一风貌”要求,确保同一区域的建筑风格、风貌达到相对统一。

  《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全区各镇级行政服务中心都将设立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展示区,以实物模型、VR等多形式呈现图集效果,供报建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现场选用。

  问:选用了《三水区农房设计通用图集设计方案》中的样式,有奖励吗?

  答:对选用《三水区农房设计通用图集设计方案》的宅基地项目,由区财政实施奖励。资金奖励原则上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房风貌提升工作。目前正在制定科学合理的奖补细则。

  问:如何找到手艺好、有资质的建设工匠?

  答:强化村镇建筑工匠的培训和发证管理。区住建水利局建立村镇建筑工匠库并动态更新,组织在库的村镇建筑工匠开展培训,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村镇建筑工匠库的建立,方便村民在报建阶段可以选到有资质的建筑工匠,为农房建设保质保量。

  问:如何能购买到价格实惠的建筑材料?

  答:建立建筑材料供应商库。从厂家直接延伸到经销商,由政府动员引导建筑企业积极以保本或者微利的形式参与农房建设,村民建房时参考建筑材料供应商库,可以以更优惠的价格购买建材,有效节约建房成本。

  同时,区住建部门将对农房施工建设全过程做指导和监督,规范建筑材料堆放管理,帮助农民提升农房建筑质量安全,方便文明施工管理,不占用公用道路。

  问:在《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房屋,如何申领不动产权证?

  答:落实容缺审批机制。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之日前已建成的房屋,列入存量宅基地底图底数房屋登记,但因缺少相关资料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农村宅基地的农房,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报建阶段进行容缺审批,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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