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丹灶镇立柱广告牌006(2)等一批物业出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金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备注:交易底价含税费,税费包含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3.产权证照情况: 无产权证照,竞买人需自行承担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 物业使用费以先交费后使用为原则,每12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竞得人须在签订《物业租赁协议书》时把第一期物业使用费一次性划入招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后,竞得人必须在下一缴费周期开始前15天内(以银行缴款凭证日为准)把下一期的物业使用费一次性划入招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须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竞买,只能以自然人(经营者)名义申请和交纳保证金;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其本人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 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年 9 月 28 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 2025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至 10 时 30 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招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丹金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0602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金福路3号108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张槎玉带制衣城中心
2.项目信息:
3.本标的物适用于商业经营、办公,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及高污染行业进驻。
4.产权证照情况:有土地证照(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一经存入竞买保证金即表示承认、接受本项目的现状,愿意按约定支付租赁价款和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每月25日前缴清当月租金;款项汇至出租人指定的账号或收款二维码。
6.免租期:无。
7.优先承租权情况:本项目无优先承租权权利人。
★注: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必须下载并仔细阅读整套交易文件,一旦交易成功,即视为竞得人已完全知悉并同意遵守整套交易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9月30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联系人:梁小姐、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6385、0757-8307978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八楼
3.出租人:佛山市张槎玉带制衣城中心
联系人:招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10878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7号1座3层
4.异议/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20810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7号1座3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处置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
2.项目信息:
3.费用说明
(1)本项目拆除处置费用由处置单位向竞得人支付,回收总值(即宿舍楼及三项房屋附属设施资产处置成交款)由竞得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处置单位指定账户。
(2)本项目以资产评估价406128元作为项目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00元。本项目采用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判断竞价结果,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该报价为最终成交价,该报价者为竞得人,交易成功;否则交易不成功。
(3)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拆除处置费用为596894.12元,已包括拆除处置资产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的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处置单位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竞买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竞买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买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①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②如果是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竞买人具有不少于1次拆除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验,能提供不少于1份业绩材料佐证,业绩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至竞买申请截止当天(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以竞买人名义单独承接且已完成验收的项目。
2.本项目拆除处置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主要采用机械拆除或人工拆除,不允许采用爆破拆除。拆除工作量以实际情况为准,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仅作为参考。(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拆除范围仅限本次处置的宿舍楼和职工娱乐室范围内的相关建(构)筑物、配套设施,±0.000以下的内容,除管桩外都要拆除(注:承台属于本次拆除范围),基础开挖后需要回填至±0.00并平整地面且需要裸土覆盖,职工汽车停车场工程和职工停车场绿化工程不需要拆除,需配合处置单位要求完成职工汽车停车场工程和职工停车场绿化工程资产处置工作。处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下来的)建筑碎块、垃圾、设备、金属材料等物资,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注:乔木部分不属于处置范围)。拆除和搬迁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施工人员,处置单位的财产、人员安全)由竞得人承担,处置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得人在拆除现场须接受处置单位监督,不得干扰处置单位的正常工作,且拆除运输不得损害处置单位其它财产安全。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对处置单位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房屋等的一切损害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4)在拆除交易标的过程中,竞得人应提前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处置单位不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堆放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拆除施工时间、扬尘、噪音的控制以及垃圾的处理须遵守处置单位及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
(6)交易标的物的拆除和提取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拆除处置费用已包含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交纳成交款项及履约保证金,并与处置单位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否则,处置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向处置单位提交拆除装运方案及安全环保方案(包括进度时间安排、搬运安排、垃圾清运等内容)。否则,视为竞得人违反合同约定,处置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方案需经处置单位批准后才能进场开展拆除装运作业,具体进场时间以处置单位通知为准。竞得人根据处置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拆除和现场相关物料以及垃圾等的清运离场工作。
(7)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及《资产处置合同》实施拆除作业,并负责办理拆除作业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手续,承担在拆除作业现场进行拆分、装卸、搬运等工作时的全部安全责任。如在上述拆除、装卸、清理处置拆除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搬运、搬离过程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或环保事故的,均由竞得人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有关运输的许可文件(如需)。如标的资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须自接到处置单位通知进场开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物安全拆除装运离场及现场清理工作。由于竞得人原因导致交易标的物未能根据处置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安全拆除装运离场及现场清理工作的,每逾期一天,处置单位将按1000元/天向竞得人收取违约金。逾期不得超过10个自然日,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余下交易标的物,处置单位有权自行处置余下交易标的物,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包含无须支付拆除处置费用),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予退还。
3.人员要求
(1)若竞买人竞得此项目,应按照以下要求(人员数量应不少于最低数量要求,人员资质不低于最低资质要求),在处置单位通知进场开工之日起,将人员派驻本项目处置现场。签订合同时,合同需提交人员资料报处置单位备案。如实际进驻的人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或与事实不符,按不符人数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减,每发现1人扣减3000元/人,并更换为合同约定的人员,如超过两次不一致,处置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予退还。
(1)项目负责人:1人。
资质要求:须具备注册于竞买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处置单位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处置单位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竞买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人。
资质要求:必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竞买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上竞投交易文件及网上竞投交易规则,如有疑问可于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的工作时段(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至5:30)向处置单位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并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交易文件、资产处置合同等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自愿参与竞价,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5.竞买人应自行对交易标的物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结构、质量、性能、功能、拆除、运输、安装、安全等标的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处置交易标的物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6.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增价幅度为500元/次,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8.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zcjy.html)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9.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10.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11.现场勘察
本公告所列资料、数据仅供参考,意向人需自行实地勘察标的物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处置单位联系。本项目展示时间安排见下表,请意向人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话预约。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5年9月23日 至 2025年9月28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29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 2025 年 9月30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处置单位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处置单位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处置单位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处置单位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处置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919986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钟边路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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