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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元旦春节,禅城区这些区域、时段可放烟花!

时间:2025-12-23     人气:51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为顺应群众在传统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强烈意愿,引导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6-2027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顺应群众在传统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强烈意愿,引导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禅城区实际,现就2026-2027年禅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允许在特定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时间:


(一)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3日,2027年2月1日至2027年2月20日(农历春节前后,即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


(二)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通过调整双休日与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实现连休的休假时段,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印发的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文件为准)。


以上时段可燃放的时间为早10时至晚22时整。另,2026年2月16日(农历除夕)至2026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以及2027年2月5日(农历除夕)至2027年2月6日(农历正月初一)可燃放的时间为全天24小时。


除以上可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燃放区域设置


(一)特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设置


禅城区在2026-2027年设置以下特定燃放区域供群众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南庄镇:①万科情人港燃放区域;②罗南村龙湾大桥底公园燃放区域;③上元周尾围公园燃放区域;④紫南仁园燃放区域。


2.石湾镇街道:①青年公园燃放区域;②澜石记忆公园燃放区域;③半月岛湿地公园燃放区域。


(二)禁止在特定燃放区域以外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取得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向公安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三、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四、法律责任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注意事项


(一)应在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点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群、车辆、船舶、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地、动植物、地下管网等投射、抛掷。


(三)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四)不得在人员密集区域燃放烟火爆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五)燃放区域内设置有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30米内燃放地面类烟花爆竹,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80米内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


(六)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看护。


(七)遵守特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附件:


禅城区特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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