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合同制教师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所有考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认证。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于具有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或教育系统镇级以上荣誉称号(指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等)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的,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社会在职人员,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我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7.已经聘为三水区公办学校2025-2026学年合同制教师岗位的。
招聘岗位(2名)
初中语文学科:1名
初中数学学科:1名
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水平;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5)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的,视为专业对口)。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月19日。
2.网络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以下1-6项)打包,以文件夹形式添加微信号:13686505266(手机号),发给李主任,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①报名表(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④毕业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
⑥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荣誉奖项等)。
(二)初试。
初试时间:2026年1月20日(上午9:00)
初试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第三中学(三水区大塘镇建设路117号)
初试的形式:学校根据资料审核情况,通知进入初试的考生,初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等级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次,A等成绩最高,B等次之,C等再次之,D等最低),评为B等以上的考生进入复试。由招聘单位在初试后的当天公布初试结果并通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结果在当天初试完毕后公布。
(三)复试
复试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10:30)
复试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采取试讲(8分钟)问答(2分钟)等方式进行,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复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复试成绩当天公布。
招聘对象
专职秘书长1人
岗位职责
1.主持秘书处全面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组织实施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确保日常事务高效运转;
2.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方案、工作总结,分解任务并监督落实,定期向会长与理事会汇报进展;
3.策划并组织年度会员大会、会长会议、培训、交流、考察、展销、公益等活动,撰写方案、邀请函、通讯稿,协调场地、嘉宾与现场决议督办;
4.与其他地区女企业家协会、商会、行业组织建立联系,开展互访与合作项目,促进资源共享 ;
5.维护协会公共形象,处理对外沟通事务,提升社会认可度;
6.代表协会对接各政府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承接政府委托项目;
7.完成会长、理事会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确保协会整体目标实现。
岗位要求
1.需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持C1及以上驾驶证,需具备熟练驾驶能力;
3.3年以上商协会工作经验,熟法规、懂流程;
4.性别女性,年龄30-50岁。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