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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疫情防控期间积分入户购房入户可延期办理

时间:2020-03-29     人气:1736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3月27日,佛山市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发布通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按时办理2019年度积分入户和购房入户手续的,均可延期办理。《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不需重新开具,延期期限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3月27日,佛山市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发布通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按时办理2019年度积分入户和购房入户手续的,均可延期办理。《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不需重新开具,延期期限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但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该措施临时调整为,如果申请人受疫情影响不能在规定的6个月期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卡过期的,无需重新开具入户卡,可延期办理入户手续。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在本办法实施之日(2019年1月1日)后完成的,购房业主应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不动产权属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可按照佛府办〔2016〕21号文相关规定办理入户”。

      在疫情防控期间,上述规定也临时调整为,如果不动产首次登记已完成,申请人受疫情影响不能在规定的3个月时限内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受疫情影响不能在规定的3个月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的,可延期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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