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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物比砒霜毒百倍,在广东很常见!

时间:2021-10-15     人气:2105     来源:顺德发布     作者:
概述:一次聚会上,浙江宁波的傅某偶然吃到一种鲜美的小螺,朋友说这叫割香螺(织纹螺),因为曾发生过中毒事件,被国家明令禁止销售......

织纹螺


一种国家禁止销售和食用的生物


普通人吃上一颗


就可能致死


明知织纹螺有剧毒


傅某仍自作聪明地


加工销售织纹螺


短短两个月售出400余份


一次聚会上,浙江宁波的傅某偶然吃到一种鲜美的小螺,朋友说这叫割香螺(织纹螺),因为曾发生过中毒事件,被国家明令禁止销售。朋友感慨道,这种螺又贵又难买,想一饱口福不容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傅某感觉自己抓到了“致富商机”:织纹螺虽说有毒,但自己吃了不也好好的吗?所谓中毒不过是小概率事件,加工时处理得干净些就行了。如果自己能把生意做起来,那还不赚得盆满钵满!


随后,傅某前往码头想方设法搞来货源,还租赁房屋、购置设备、挖掘“秘方”,通过微信开始“生意”。一开始,买者多是朋友,傅某不好意思收钱。随着生意日渐红火,越来越多人添加傅某微信买螺,傅某还雇佣了员工帮他加工送货。


直至被警方查获,短短两个月,傅某以每份120元的价格售出400余份织纹螺,销售额达4万多元。经检测,上述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

  

被警方查获后,傅某仍心存侥幸。见微信有不知情的客人发来求购信息,他便将订单及制作方法“教”给妻子马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通过妻子又完成了2笔订单。马某因仅参与这2笔订单,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傅某知法犯法又再三试法销售织纹螺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还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近日,宁波市海曙区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支付销售所得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0万元。

  

温馨提醒:


割香螺学名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加热、盐腌、暴晒等加工方式均无法将毒性破坏分解,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可能致人于死地。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希望大家提高警惕,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如何识别致命织纹螺?


外形特征: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它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肉体为淡黄色,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


中毒症状:


织纹螺是有毒生物,毒性比砒霜还要高百倍。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织纹螺体内“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毫克-0.9毫克,也就是说,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有可能致人丧命。


误食织纹螺中毒的患者,早期表现为口唇、舌、指尖发麻,眼睑下垂。不久即可出现消化道症状,主要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便血,进而出现肢端麻木、四肢无力或肌肉麻痹等神经系统症状。重症者出现瘫痪、言语不清、声嘶、紫绀、呼吸困难、神志不清、休克,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这些东西有毒


严重可能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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