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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环保科普馆布展设计

时间:2022-11-25     人气:70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环保科普馆布展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核准[20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环保科普馆布展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政数函[2019]57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位于佛山市明城镇苗村白石坳,第一阶段3000吨/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试运行。为了加深公众对我国环保政策、环保知识的认知,提升佛水环保的企业品牌形象,现计划在电厂综合楼范围内,建造集功能性、示范性、体验性、创新性和科普性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科普展馆,并拟申报国家级、广东省级环保科普基地,本次展馆涉及面积3800平方米

2.3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如下:

1)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方案(含布展)成果文件;

2)方案设计通过评审或审批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含布展)设计文件;

3)施工图审核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最终的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预算。

注:以上时间不包含评审时间(如需)。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22081.5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环保科普馆布展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及使用功能需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设计、设计优化、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布展服务及后续服务等一切相关设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限额设计,工程建安费不得超过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建安费估算价(1122万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的设计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设计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5月至202210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11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12 21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12 21  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补偿标准: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定标候选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第一名奖励15万元(含税)、第二名奖励10万元(含税)。其余单位所有和投标相关的费用自理, 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10. 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9

    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编:

528000

    编:

528000

  人:

刘工

  人:

李工、庞工      

    话:

0757-82258872

    话:

0757-82298632

    真:

/

    真:

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ddz15@126.com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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