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小学焕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小学焕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5-04406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小学焕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4,868.4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小学焕新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094,868.49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小学焕新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小学焕新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2)投标人(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小学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工业区北路
联系方式:13590596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方式:0757-22317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57-2231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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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5-06
项目名称: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16,693.0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216,693.03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台风、洪水及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较大或以上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2025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5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清单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杨和镇和悦路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①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①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注: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④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为准。⑤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响应竞争,如本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查处。
(6)拟派专职安全人员1名,①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为准。④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一号
联系方式:0757-88808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36号之34、35
联系方式:1581596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15815969606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5001363)
荔城街金星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5年7月31日10:00对清水塘后山山顶土地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荔城街社区建设办公室,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清水塘后山山顶土地 |
ZC-440183001218607-00008 |
001 |
/ |
80平方米 |
荔城街金星村清水塘后龙山山顶 |
林地 |
农业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荔城街金星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10年,自2025年9月26日起至2035年9月25日止。
2、交易底价:11,000.00元/年。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金递增方式:第六年开始一次性递增1000元/年。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年收取,每年的10日前交付当年的租金。
6、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意向人必须于报名前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租赁期间如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征收(征用)、“三旧”改造、政府规划拆迁等情况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者,承租者在收到搬迁通知(或公告)之日起,必须一个月内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出租方对承租者不作任何补偿,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承租者按期搬迁的,出租方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给承租者,承租者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林地及其附属设施之日。承租者逾期搬迁的,出租方没收承租者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且不退回承租者当年未使用时间的租金,属于承租者的设施、物品的,视承租者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0.00元/年。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综合事务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1100001784-0142(注: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荔乡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年7月30日 17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
8、 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1‰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10天完成场地清理。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5年7月24日上午9时至2025年7月30日17时到荔城街金星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5年7月24日上午9时至2025年7月30日17时,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以下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5年7月31日10:00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8月6日,若竞得人在2025年8月6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荔城街金星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多出部分不计息退还。
2、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荔城街金星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卫东
联系电话:13710962841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社区建设办公室
交易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室)
联系电话:020-82628929
荔城街社区建设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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