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居委会河东路28号之三车位租赁公告
广东杏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出租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居委会河东路28号之三车位(二次)的使用权,欢迎符合资格的竞价人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居委会河东路28号之三车位(二次)
2.项目编号: Z10-440606-2026-0024-013-2026
备注:其他交易内容请查阅《项目交易细则》。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竞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价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加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讨重新交易的成交价低于本次竞价成交价差额部分及重新组织交易的全部费用和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报情况的;
(4)竞得人成交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等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竞价申请及获取竞价文件
1.有意参与的竞价人可点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交易系统”-“服务系统”模块,选择“佛山市云平台资产交易系统”访问或点击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fswz/zcjy/asset_trade.html)下载本项目竞价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价者密切留意,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构成竞价文件的一部分,对竞价人有约束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2.如有意向提交竞价申请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fswz/zcjy/asset_trade.html)右上角“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操作手册可在该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查阅)。
五、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元(小写:¥ 750)。
2.各竞价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交易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交易保证金账户的,或未按交易公告(方案)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六、交易时间 (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公告时间: 2026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4日下午5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提交竞价申请时间: 2026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4日下午5时30分止(北京时间), 竞价人须于竞价申请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价申请。
3.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6年8月4日下午5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到账则不能参加竞价。
4.网上报价时间: 2026年8月5日下午3时至3 时30分。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价申请和竞价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竞价人可自行或联系出租方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八、联系方式
1.出租方:广东杏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杏坛工业区科技区四路1号三楼之五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757-29818607
2.项目监督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148
3.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228378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无房产证,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明火煮食,物业内不准住人。
5. 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承租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须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竞买,只能以自然人(经营者)名义申请和交纳保证金;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其本人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fswz/zcjy/asset_trade.html)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意向人申请参与竞价的,点击右上方“登录系统”按钮,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首次参加项目的竞买申请人需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注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完成实名核验,完善基本信息,可信等级须达到4级及以上,角色选择“响应方 - 投标人”。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手册(竞买人)》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主体注册及登录操作手册》,参与竞买前请务必认真研读上述操作手册。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请使用Edge、360、谷歌等主流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5.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0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08月03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租赁期限、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出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如遇技术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联系云平台运维团队,联系电话:0757-83991581。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163127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79070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夏西国际橡塑城金融街A11座
项目概况
广州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6FS00ZC81
项目名称:广州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
采购包预算金额:8,080,0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不含项目方案审查报批等流程),并配合采购人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安排。(如因政府战略调整、跨市协调等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在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通过协商顺延服务期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①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具备:①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②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至 2026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层开标三室(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 2 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 D 座 1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获取方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5. 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机场建设工作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0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方式:0757-83139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01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32052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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